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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院各处室(委)、木兰溪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为加强和促进校院食堂实现规范化管理,经机关党委会研究同意,现制定并出台《校院食堂监督管理小组工作方案(暂行)》和《食堂监督管理小组职责》,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莆田市委党校
机关委员会
莆田市行政学院
2022年4月1日
校院食堂监督管理小组工作方案(暂行)
为加强和促进校院食堂实现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用餐、服务质量,确保食堂卫生和食品安全,经校院领导同意,成立校院食堂监督管理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暂行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组长:王长宝 行政处副主任
成员:柯银梅 行政处职工
何雅芬 教务处一级科员
许世青 学员管理处副主任、二级主任科员
二、职责分工
1.王长宝:全面统筹食堂监督管理工作,传达校院领导对食堂工作的要求,协调解决食堂服务存在的问题。
2.柯银梅、学员代表1名:负责食堂规范化管理的全面实施,按照《食堂卫生规范化管理的基本要求》《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管理制度》《食堂从业人员工作职责》规定要求,收集干部、教职工和学员的意见建议,并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督查方式,对食堂管理人员、食堂服务人员执行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相关记录;定期以书面方式向食堂承包责任人反馈意见建议和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或整改要求,督促食堂承包方按要求整改到位,如食堂无特殊情况未按要求整改到位,向校院提出按合同规定对承包方予以处罚,要求承包方处理或调换相关人员;负责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归档。
3.许世青、学员代表1名:严格食品卫生安全关,检查食堂是否严格落实《食堂食品卫生规范化管理的基本要求》,做好卫生台账及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随时审阅进出货台账;定期检查库房物品的保质期、食品的进货渠道及保鲜保质、食堂用具及餐具的消毒工作等情况。
4.何雅芬、学员代表1名:主要负责按时、全面、精准监督食品的取样留样工作;检查资料记录是否完善、完整;收集整理用餐人员对食堂的意见建议,督促食堂改进和落实;检查食堂的卫生情况,配合食堂做好各项检查及督促工作。
三、工作安排
校院食堂监督管理工作,原则上从2022年4月1日起着手启动,在2022年春季学期开班后进入全面组织实施阶段。校院监督管理小组采取以日常监督为主、集中检查为辅的方式开展工作,对检查和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指导食堂抓好整改。建立食堂监督管理小组工作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监督小组会议,总结监督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相关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不断提高校院食堂的服务水平。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强化责任。食品安全无小事,食堂监督管理是一项长期的重要的工作。校院食堂监督管理小组成员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各自职责,切实把责任扛起来,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敢于担当作为的精神,认真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2.加强培训,提升能力。食堂监督管理是业务性和指导性很强的一项工作。校院食堂监督管理小组成员要开展必要的岗前业务培训,认真学习食堂管理的有关文件,掌握业务知识,熟悉工作流程,提升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3.规范管理,认真监督。校院食堂监督管理小组成员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和程序办事,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建立完善食堂监督管理机制,把食堂工作置于常态化、全方位、无盲区的监督管理之下,做到监管无时无处不在,倒逼食堂规范运作经营。
4.严守纪律,务实求效。校院食堂监督管理小组成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加强请示报告,按权限办事。对超越职权范围的事项,要及时向上级报告,不得擅作主张,越级处理。监督管理工作要始终做到开诚布公、公开透明,自觉接受校院干部、教职工和学员的监督。
食堂监督管理小组职责
食堂工作是校院后勤服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校院全体干部、教职工和学员的身体健康,事关校院的办学质量和形象声誉。为提升校院食堂规范化管理水平,切实把食堂办好,提高窗口服务质量,保障食品安全,让全体教职工和学员满意,校院决定成立食堂监督管理小组,职责如下:
一、校院食堂监督管理小组成员由行政处、教务处、学员管理处有关人员和学员代表组成,兼任食品卫生监管管理员,对食堂工作实施全方位的监督管理,主要传达校院对食堂的工作要求,掌握了解用餐人员的服务需求,协助食堂负责人管好、办好校院食堂,沟通用餐人员与食堂之间的关系,协调解决食堂存在的问题等事宜。
二、代表校院负责监督检查食堂的安全、卫生情况。监督检查水、电、气设施及就餐桌椅是否良好,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督促整改。定期、不定期检查食堂清洁卫生,要求食堂每天搞好清洁卫生,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确保食堂环境整洁。经常检查食堂工作人员衣着仪表,要求上岗统一着工作服,发现问题立即予以纠正。
三、监督检查食堂是否按校院的作息时间按时开饭并做好相关的服务保障,协助食堂维护好用餐秩序。
四、严把饮食数量、质量关,确保用餐人员吃饱、吃好。发现有不合格、不卫生的食品,应及时提出,禁止使用。不定期检查所购买的食材的数量及总价(比照当时市场价与所付餐费)是否匹配,有无明显出入,发现问题要求及时整改。
五、负责定期收集用餐人员意见,并及时向食堂反馈。结合实际,提出改进食堂工作的建议,推动食堂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努力办好令教职工和学员满意的食堂。
六、监督管理人员本着为校院负责、为教职工和学员服务的精神,积极主动、认真监督。如有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监督管理小组组长反映,由组长核实后向食堂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其整改情况,事后向分管领导汇报。如遇职责范围内无法解决的问题,组长应及时报告分管领导,由校院与食堂协调解决。监督管理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处置食堂问题,影响和干扰食堂的正常经营。
七、校院食堂监督管理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对当月食堂工作作出总结。每学期向校(院)委会汇报一次监督管理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