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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委校科研〔2017〕34号
关于开展全国行政学院系统第四届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行政学院:
接国家行政学院科研部通知,近期将开展全国行政学院系统第四届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评范围及成果种类
在职人员于2014年5月1日——2017年6月30日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和出版的著作。科研成果须体现行政学院应有的特色。已经获得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不参加本奖项评选。
二、 报送参评材料要求
1、请参评优秀科研成果奖的作者(合作成果由第一作者)填写《全国行政学院系统第四届优秀科研成果评奖申报表》(见附件2)。
2、各设区市行政学院经过初步评选,推荐一份成果参评,论文、著作均可。
3、参评的作者要提交参评优秀科研成果奖的成果及《申报表》,一式5份(至少一份原件),寄送至福建行政学院科研处314室杨金英,电子申报材料(含申报表、成果)发送到290996417@qq.com,申报材料务必于2017年9月10日前报送。
三、 评选程序
1、福建行政学院科研处根据国家行政学院评奖通知要求组织初评,并按要求从各设区市报送成果中评选出论文2篇、著作1部,推荐至国家行政学院参评。
2、国家行政学院科研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议,确定获奖作品和获奖等次。
四、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人:吴健玲、杨金英
联系电话:0591-22850313 ,15960070789
附:1、国家行政学院科研部下发:关于开展全国行政学院系统第四届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福建行政学院科研处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