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19-03-13】 【作者:/来源:】 【阅读: 次】【关闭窗口】
各设区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校、行政学院科研管理部门:
福建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基地拟于4月下旬开展2018年度基地研究课题结项、评优和2019年度基地课题的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课题结项、评优工作
2018年度基地课题结项需提交材料:课题结项表和结项成果复印件,结项成果为至少一篇已发表的论文或有关部门采用的研究报告或会议论文集。
省委党校、行政学院科研与决策咨询处将组织专家对准予结项的2018年度课题成果进行评优;延期结项的课题不予评优,结项办理时间另行安排。
二、2019年度基地课题申报工作
(一)选题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十届六次、七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推进我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加快新时代新福建建设作出新贡献。深入研究我省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深入研究新时代背景下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的思路和方法。深入研究我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全面开放新格局,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闽东北和闽西南两大协同发展区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等相关理论和现实问题。深入研究有关校院发展改革等重大问题。围绕学科建设探索学术前沿问题。
(二)研究时限与结项条件
课题研究一般为1年,原则上不超过2年。省委党校、行政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下达立项通知。课题要求于2020年3月底完成;2020年4月将进行结项、评优并组织新一年度课题申报、立项工作。课题经费由各课题所在单位予以落实。课题的评审费用由省委党校、行政学院承担。课题结项成果为至少一篇在CN号或内部准印证的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或被有关部门采用的研究报告或会议论文集。
三、工作要求
各设区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校、行政学院(以下简称各地市校院)要高度重视基地课题的结项与申报工作,对申请结项的材料要进行严格初审,并结合各自的优势和特色认真做好2019年度基地课题的组织发动、选题、论证和申报等工作。各县(市、区)校院基地课题的有关工作由各地市校院统一负责组织实施。
结项材料(课题结项表、结项成果复印件)与申报材料(课题申请书)需一式三份加盖科研管理部门公章,由各地市校院科研管理部门汇总后统一于2019年4月12日前报送至省委党校、行政学院科研与决策咨询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191616117@qq.com)。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基地
2019年3月14日
联系人:刘伟峰 林 孛
联系电话(传真):0591-22853039
发:各设区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校、行政学院
抄:校院委成员、相关处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