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15-06-17】 【作者:/来源:】 【阅读: 次】【关闭窗口】
根据莆市爱〔2015〕3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院实际情况,现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时值盛夏用电高峰,办公场所空调请控制在26度以上;
2、离开办公场所,请随手关掉照明电器及空调、电脑等设备;
3、能回收的废旧物品,请统一交行政处回收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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