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15-10-28】 【作者:/来源:】 【阅读: 次】【关闭窗口】
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5]113号)文件精神,经校院委会研究决定,对食堂、车库拆除工程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中共莆田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原食堂、旧车库拆除等工程。
2、项目内容:该项目的房屋坐落于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北街思源路99号,拆除建筑面积约1008平方米,其中食堂约908平方米,车库约100平方米,后山砌坡约50立方米。
3、质量及工期要求:
(1)将上述工程安全拆除(拆至地平);验收时地面平整。
(2)在后山坡处砌坡(约50立方),砌坡石材利用校内已有石材,其它物料采取包工包料;
(3)将拆除物运至砌坡处填埋压实后,余下拆除物自行清理干净,工期为合同签订后15天。
二、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投标申请人制定施工方案,以上项目为一次性承包报价,报价低者中标(校院设有最高保护价,高出保护价无效)。
三、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申请人须为独立法人企业,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管理能力及专业技术能力;
2、须具备三级及以上房屋拆除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