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16-07-04】 【作者:/来源:】 【阅读: 次】【关闭窗口】
中共莆田市委党校 莆田市行政学院
2号教学楼窗帘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经校院委会研究决定,对2号教学楼窗帘采购及安装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中共莆田市委党校莆田市行政学院窗帘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1、含教室、办公室、临时宿舍等(其中遮光布928米,直轨518米,布头叉(辅料)778米)
2、窗帘轨道采用烤漆面加厚铝合金(以校院样品为准)
3、采用不锈钢插马,每40厘米使用一个插马,须使用木质木子固定;
4、窗帘布头采用加厚棉带,布钩采用铝全金布叉王;
5、窗帘布采用真丝遮光布,遮光率≧88%,具备卓越遮光及阻挡紫外线功能,重量达210(+5)克/m(具体见校院样品)
6.以上所述轨道、布头、插马和窗帘布的型号与规格待报名时在招标方行政处确认;
(三)工期:25日历天。(除经招标方同意并经签证外,每延误一天,中标方需向招标方支付违约金500元)。
二、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二)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条件;
(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与本次采购相应的经营范围;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已登记报名并上交了相关文件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资料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及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材料(以上证件复印并加盖公章)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按施工清单包干报价,低者中标(校院设有最高保护价,超出保护价者无效)
五、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人缴交。
2、未中标的保证金开标会后当场退还;中标人保证金在施工合同签定并递交履约保证金后退还。
六、售后服务要求
(一)中标供应商应对此次采购项目承诺自验收合格后提供1年免费保修,免费保修期自验收签名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非因操作不当造成需要更换的零配件及产品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包修、包换,所有软件产品免费升级、维护保修。保修期结束后,中标供应商仍应负责提供终身服务;
(二)质量保修期内若产品在运行中出现质量问题,要求中标人及时派员到场为货物进行免费的质量检查,提供24小时免费上门服务,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三)保修期结束后,中标供应商有责任(或在货物使用地区指定有能力的代理人)对货物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更换配件时只能收取配件的成本费,不得收取其他费用。中标人仍有责任在必要时对货物进行维护和修理,如有故障,中标人应及时响应并提供优质服务;
(四)如遇中标供应商兼并或代理商不再代理该产品,中标供应商需做好移交手续,原合同和协议一切条款继续有效;
七、资金结算
验收合格后,招标方在中标方开具正式发票1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形式付给工程款总价的95%,剩余5%工程款作为一年无偿维护的保证金。一年后没有发现质量等问题,招标方付清所有余额(无息)。如验收未能达到合同要求,中标方必须按合同要求整改到位;或中标方在一年无偿维护期内没有及时到位,中标方均应赔偿招标方的损失。
八、报名和开标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名时间: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北街思源路99号(中共莆田市委党校、莆田市行政学院校内)
联系人:张祖荣 电话:2680792 138-5027-8115
开标时间:2016年7月11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中共莆田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6层会议室。
九、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在招标发布时间到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对本公告有疑问,请及时通过书面正式材料与招标人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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