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22-05-16】 【作者:/来源:】 【阅读: 次】【关闭窗口】
项目概况
受中共莆田市委党校委托,莆田市湄洲岛湄女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对莆湄女【2022】采购0503、中共莆田市委党校、莆田市行政学院校院绿化养护管理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中共莆田市委党校、莆田市行政学院校院绿化养护管理的潜在投标人应前往莆田市湄洲岛湄女文化创意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材料,并于 2022年06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莆湄女【2022】采购0503
项目名称:中共莆田市委党校、莆田市行政学院校院绿化养护管理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50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105000元
投标保证金:1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允许 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合同包 预算 |
投标保 证金 |
1-1 |
中共莆田市委党校、莆田市行政学院校院绿化养护管理 |
1项 |
否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105000元 |
1000元 |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明细 |
描述 |
关于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的补充说明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闽财购[2020]1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本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此条款为准)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招标材料
时间:2022年05月16日至 2022年06月06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莆田市湄洲岛湄女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方式:报名获取(①上门报名: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填写投标项目名称);②微信报名:发送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填写投标项目名称)的扫描件发至13328839689(微信同号)。
售价:100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6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莆田市湄洲岛湄女文化创意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凤凰山街道学园南街735弄1号113室)
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1份,副本1份)、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正本1份,副本1份)与报价部分(正本1份,副本1份)。(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接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莆田市委党校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北街思源路99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153060233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莆田市湄洲岛湄女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凤凰山街道学园南街735弄1号113室
联系方式:小王13328839689(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