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18-10-11】 【作者:/来源:】 【阅读: 次】【关闭窗口】
一、所有参训的学员,不论职务高低、资历深浅,都是普通学员。在学期间,都要严格要求自己,都要服从校院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不搞特殊化。
二、端正学习态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用新思想武装头脑,善始善终完成教学计划制定的学习任务,不断提高理论素养、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三、学员应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增强党性锻炼,遵守政治纪律,遵守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格遵守《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中组部印发的《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遵纪守法,遵守校(院)纪校(院)规,营造优良的学风、校风、班风,确保培训工作有条不紊顺利进行。
四、文明上网,遵守网络管理的相关规定。在学期间为方便教学、管理等所设立的班级微信群,各位学员应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宣传纪律,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严禁制作传播政治谣言、小道消息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牢牢把握意识形态的话语权。
五、遵守课堂纪律,维护教学秩序,尊重教师的劳动。听课期间,做到“五不”:不迟到、早退;不交头接耳;不看与教学内容无关的书籍、报刊杂志;不接打手机;不吸烟。
六、学员在学期间,应集中精力认真学习,原则上不再承担原单位的工作、开会、出差、出国考察等任务。
七、讲究礼貌,尊敬师长,团结同志,爱护公物,注重卫生,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光荣传统,共创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八、严格遵守学员管理规定和请假制度,对未履行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续假、超假,弄虚作假,无故缺课者,一律视为旷课论处,并记入《学员党性锻炼分析表》、《学员学习情况分析表》、《学员学籍卡》、《学员考核登记表》和《学员量化考评表》。
九、学员因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学习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单位签署意见。再由班主任、学员管理处提出意见,报请校院领导批准后方可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