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17-09-20】 【作者:/来源:】 【阅读: 次】【关闭窗口】
2016年度中共莆田市委党校(莆田市行政学院)
部门决算说明
按照《莆田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市委党校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莆财教〔2017〕158号)及《莆田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莆财预〔2017〕89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莆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中共莆田市委党校与福建省行政学院莆田分院(莆田市干部学校)合并的通知》(莆委编[2006]8号),中共莆田市委党校莆田市行政学院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市委对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有计划地轮训和培训我市处级、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后备干部和理论宣传骨干;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公务员培训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二)研究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对省内外以及我市重大问题从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上开展研究,为教学和党政领导决策服务。
(三)受市委、市政府委托举办研讨班,研讨有关重大理论和方针政策问题。
(四)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对学员在校培训期间进行考核考察。
(五)负责对全市党校进行业务指导。
(六)负责做好本校教职员工的人事、工资、福利和计划生育工作,抓好机关党建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和任务,中共莆田市委党校(莆田市行政学院)内设:行政管理机构3个(办公室、组织处、行政处)、教学管理机构3个(教务处、学员管理处、学历教育处)、教学科研机构9个(理论研究室、哲学教研室、经济学教研室、党史党建教研室、科学社会主义教研室、法学教研室、科技文史教研室、管理学教研室、图书资料室),规格为正科级。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中共莆田市委党校(莆田市行政学院) |
全额拨款 |
85 |
60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莆田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省校院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省第十次党代会、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以干部轮训培训为中心,坚持党校姓党、服务大局、创新发展、提质增效、从严管理,推动教学、科研、咨政、管理服务水平踏上新台阶,促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校院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全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29期,培训轮训学员1531人次,其中主体班次9期463人次,短期专题班20期1068人次(含继续教育处6期275人次,不含社院1期76人次),顺利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干训任务,为服务全市中心工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聚焦服务发展,教研工作展现新作为
紧紧围绕《党校工作条例》、《国家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和《2013—2017年全国干部培训纲要》,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定位,秉承“以人为本、按需培训”的工作理念,深化教学改革创新,加强教学软硬件设施建设,拓展干部教育培训的主渠道、主阵地,校院各项工作实现新突破,为打造宜居港城、建设美丽莆田,创建美丽中国的示范区提供理论支持和人才支撑。(1)优化课程设置,更加注重精准服务。(2)创新教学方式,更加注重高端辅导。(3)优化师资队伍,更加注重人才强校。(4)创新科研机制,更加注重专业务实。(5)加强学员管理,更加注重从严治校。
(二)立足“两学一做”,党建工作开创新局面
以“学党章学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为主线,以全面从严治党为导向,以党支部建设为重点,认真落实上级党委的部署要求,始终坚持党校姓党根本原则,扎实抓好机关党建工作,带动校院各项事业全面发展。(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根植党校姓党,提升教育的感染力。 (2)加强组织建设,打造坚强堡垒,提升党支部的战斗力。(3)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净化政治生态,提升党校的公信力。
(三)强化绩效管理,机关效能建设呈现新气象
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抓手,以绩效管理促培训教育为目标,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机制,优化岗位人员配置,提高保障服务水平,推动机关效能建设更加规范、有序。(1)落实制度,加强管理。(2)建强队伍,充实岗位。(3)加强保障,提升服务。
(四)坚持全面发展,校园各项建设展现新面貌
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党校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全市校院系统整体建设,立足校院基础薄弱的现状,注重固本强基,做好长远规划,平衡协调发展,积极改善工作条件,改变滞后的环境面貌,全面提升校院各项建设水平,更好地适应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新形势新需求。(1)配合市委召开全市党校工作会议,推动党校工作全面发展。(2)统筹规划新校区建设,提高校院办学条件。(3)强化精神文明建设,增强党校发展活力。(4)深化思想文化建设,丰富党校特色文化。(5)促进校园平安建设,构建群防群治安全网络屏障。(6)推动党校系统建设,加强业务指导和交流。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中共莆田市委党校(莆田市行政学院)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139.11 万元,本年收入 1875.78万元,本年支出 1912.08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 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102.81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 1875.78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 302.59万元,增长19.23%,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 1845.58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00 万元。
2. 事业收入0.00万元。
3. 经营收入 0.00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 15.00万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万元。
6. 其他收入 15.20万元。
(二)2016本年支出 1912.08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442.79万元,增长30.14 %,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 1097.6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 1000.35 万元,公用支出 97.26 万元。
2. 项目支出 814.47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 经营支出 0.00 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00 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 1834.46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542.06万元,增长41.94 %,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一)干部教育(项级科目)1818.18 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559.50 万元,增长44.45 %。主要原因是用于教职员工的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05.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2.40万元,对个和家庭补助支出减少151.57万元,用于校院基本建设的其他资本性支出增加507.63万元。
(二)其他教育支出(项级科目)16.28 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7.44 万元,(下降)51.72 %。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2.4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减少15.04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 0.00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26.89 万元,(下降)100 %,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一)征地和拆迁补助支出(项级科目)0.00 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16.89 万元,(下降)100 %。主要原因是用于基本建设的土地基金支出减少116.89万元。
(二)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级科目) 0.0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减少)10.00 万元,(下降)100 %。主要原因是用于多功能篮球场建设的体彩基金减少10.00万元。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7.67万元,同比下降21.65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2016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 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 0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 0人次。与2015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出国(境)任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1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 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6.1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 1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下降23.45 %,主要是控制公务用车支出,节约公务用车费用。
(三)公务接待费1.50万元。主要用于省校院调研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 15 批次、接待总人数41人。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13.29%,主要是:控制接待规模和标准,节约公务接待费用。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26万元,比2015年增长63.68%,主要是:办班规模扩大,增加水电、邮电方面的支出。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1.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1.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 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10. 政府采购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