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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活动的通知

【字体: 】【发布时间:2015-06-17】 【作者:/来源:】 【阅读: 次】【关闭窗口】

    根据莆市爱〔20153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院实际情况,现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时值盛夏用电高峰,办公场所空调请控制在26度以上;

2、离开办公场所,请随手关掉照明电器及空调、电脑等设备;

3、能回收的废旧物品,请统一交行政处回收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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