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25-04-18】 【作者:/来源:】 【阅读: 次】【关闭窗口】
中共莆田市委党校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市委党校食堂及招待所委托管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市委党校食堂及招待所委托管理项目
2.备案编号:/
3.项目编号:MZCZ02-2025073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4995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4995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4995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市委党校食堂及招待所委托管理项目 |
1 |
499500 |
项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否 |
采购包1:
(1)报价要求:
序号 |
报价内容 |
计量单位 |
报价单位 |
最高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1 |
堂及招待所委托管理 |
年 |
元 |
499500 |
总价 |
无 |
(2)报价明细要求:
序号 |
报价明细内容 |
报价要求 |
计量单位 |
报价单位 |
最高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1 |
堂及招待所委托管理 |
安保服务 |
年 |
元 |
499500 |
总价 |
无 |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预留形式: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则响应无效。供应商须满足下述①-③任一条款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①供应商须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为中小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前述规定提供证明材料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监狱企业的视为中小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资格承诺函 |
1、供应商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或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中“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时间:2025年4月18日至 2025年4月27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09:00-12:00,15:00-17:30(北京时间)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5年4月18日至 2025年4月27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09:00-12:00,15:00-17:30(北京时间)。
8.2获取地点及方式:供应商通过邮件办理报名,将购买采购文件款汇到代理机构开立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银行账户(详见附件1),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 加盖公章发至邮(1005898051@qq.com),未及时将《报名表》发送至指定邮箱,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未办理报名,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9.采购文件售价:100元。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2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宏丰嘉园二楼国泰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本项目开标室。
11.磋商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2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宏丰嘉园二楼国泰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本项目开标室。
12.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3.公告发布媒体:
14.采购人:中共莆田市委党校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北街思源路99号
邮编:351100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94-2526321
15.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
邮编:350000
联系人: 谢鹏、游秀敏、郑欣
联系电话: 87677863-802
附1: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
银行账号:351008010018150009287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MZCZ02-2025037)的磋商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