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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莆田市委党校、莆田市行政学院校(院)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经2025年第7次校(院)委会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莆田市委党校 莆田市行政学院
2025年3月10日
中共莆田市委党校 莆田市行政学院
校(院)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为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完善校(院)务委员会〔以下简称:校(院)委会〕议事和决策机制,提高议事效率和决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校(院)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总体原则
(一)党校姓党原则。校(院)委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带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校(院)委会领导原则。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实行校(委)会领导体制。校(院)委会是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的领导机构和议事决策机构,由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校(院)长、副校(院)长、校(院)务委员组成。校(院)委会在市委市政府和兼任校(院)长的市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全面领导校(院)工作。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校(院)长主持校(院)全面工作。
(三)民主集中制原则。校(院)委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坚持集体议事,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并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集体的意志。
(四)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校(院)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出席方能举行。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组织原则,以赞成票超过全体成员的半数以上为通过。研究重大问题及干部人事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校委会成员到会,以应到会人员半数以上同意形成集体决议。
(五)一事一议和末位表态原则。校(院)委会议事原则上一事一议,形成决议,严格执行。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校(院)长最后发言表态。
(六)监督原则。校(院)委会研究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三重一大”事项),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以下简称派驻纪检监察组)应当列席会议。
二、议事内容
(一)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理论、路线和方针政策,传达上级有关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领导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部署贯彻意见。
(二)研究审议重大工作部署、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工作计划、各部门工作情况、自身建设、工作总结、重要会议材料等。
(三)研究上级交办的重要事项和工作任务,研究向上级提出的重要请示和报告事项,研究提请市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
(四)研究内设机构的设置意见,研究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及调整。
(五)通报和研究重大问题决策、重大项目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
(六)研究决定干部任免、调配、交流、考核、奖惩、人才引进、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人事档案确认等人事议题。
(七)研究审定以本校(院)名义制定的重要文件、重要方案和规章制度。
(八)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中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
(九)研究年度经费预算、决算,1万元(含)以上的经费项目(一次性)和财务管理方面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研究确定对重大事件、突发事件的处置办法。
(十一)研究决定需要校(院)委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三、会议程序
(一)会议召开与时间安排:
1.校(院)委会会议由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校(院)长或其委托的副校(院)长召集并主持。特殊情况下,由兼任校(院)长的市委领导主持。
2.校(院)委会会议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周一上午召开,具体时间由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校(院)长确定,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或紧急情况临时召开。
(二)议题确定与会前准备:
1.会议议题由校(院)领导或各处室、中心、校(院)委会批准成立的临时机构(以下简称各处室)提出。各处室提交校(院)委会研究的议题,须提前报分管副校(院)长审核同意,再由分管副校(院)长报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校(院)长审定后才能上会。各处室提交议题,如有需列席的人员,须一并注明,并提前做好沟通、征得同意后,报送领导审核、审定。
2.各处室经校(院)领导同意提交上校(院)委会的议题和主要内容,会前需提前3个工作日报送办公室收集汇总,如超过提交时间,则不予提交校(院)委会研究。之后编制会议议程安排和会议预通知,经校(院)主要领导审核后,提前2个工作日将相关材料报送派驻纪检监察组审核,经派驻纪检监察组同意后下发正式会议通知。特殊情况下,校(院)委会研究紧急议题,可由校(院)主要领导与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后直接召开,会后再补办书面审核手续。属于重大事项的重要议题应在会前向校(院)委会成员印发议题材料(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印发的,可在开会时分发)。提交校(院)委会讨论的议题,格式要规范,内容要准确,数据要翔实,依据要充分。材料不齐、准备不足的议题不予上会。
3.办公室根据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校(院)长确定上会审议的议题,认真编写《中共莆田市委党校、莆田市行政学院XX年第XX次校(院)委会会议议程安排》,报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呈报分管校(院)领导审批,最后呈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校(院)长审定签发后分发校(院)委会成员。暂缓提交校(院)委会审议的议题,办公室需进行登记,并通知有关处室,以便下次呈报校(院)委会审议。
4.会议时间、地点、议题确定后,由办公室负责提前1天通知与会人员准时到会,并做好会务准备工作。有关处室根据会议议题、参会人数,准备好校(院)委会议题材料送办公室汇总。参会人员、汇报人员和列席人员一经确定,一般不得请假。若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提前向办公室说明请假原因,经办公室汇总并报会议召集人同意。校(院)领导未能出席会议的,根据工作需要,会后由办公室向其通报有关情况。
(三)会议议事程序:
1.议题汇报人报告提请研究事项、部门意见建议、政策依据等。汇报要主题明确、简明扼要、重点突出、观点鲜明,既要提出问题,又要提供解决问题的政策依据,即有关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便领导决策时参考。对于重大疑难问题,要提出两种以上解决方案,包括解决问题的思路、方法或比较成熟的意见、办法和措施,必要时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供校(院)委会比较论证,讨论审定。汇报后,如有需要,列席的相关处室或人员补充发言。
2.分管校(院)领导发表意见。
3.校(院)委会成员按排名倒序发表意见,表明同意、不同意并说明理由;有不同意见者,按顺序补充发言。
4.会议召集人最后发表意见,并综合校(院)委会成员意见进行集中讨论,决定实施意见和措施办法。
(四)会议表决:校(院)委会表决方式分为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投票表决等三种方式。
(五)会议记录与纪要:
1.会议讨论情况、议定事项由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并通知,办公室做好文字记录并归档。研究组织人事议题,由组织处安排人员按要求记录,并拟制专题会议纪要,将原始记录送签归档。会议记录要完整、准确、规范。
2.根据工作需要,特别是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校(院)委会后应及时制定并印发专题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原则上分发给校(院)领导、议题汇报处室,并报派驻纪检监察组备案,不得扩散发放范围。
四、议事纪律
(一)与会人员要公道正派、坚持原则,对会议讨论的事项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发表意见,明确表明自己的态度。当个人意见被否决时,要自觉维护集体讨论的决定,维护班子的团结和统一,保持思想和行动一致,不得在会后有任何违背决议的言行。
(二)校(院)委会讨论中意见分歧较大,或看法不一致的问题,不匆忙进行表决,应暂缓作出决议,责成议题有关处室进一步研究论证,提交下一次会议重新审定。讨论干部任免或有关人事问题时,如原拟人选被否决,应按规定程序予以重新启动。除紧急情况外,未报送办公室汇总的议题,校(院)委会原则上不作临时动议,仓促作出决定。
(三)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提交议题的相关处室及人员会前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将有关材料报办公室汇总,并对材料内容做好保密工作;办公室要及时将会议笔记、材料、文件等进行整理存档,妥善保管,对会议的原始记录,未经有关领导同意,无关人员不得翻阅、借阅;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会议内容。对违反会议纪律等规定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四)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校(院)委会议事,如某议题涉及参加会议人员或其直系亲属需要回避时,该人员应主动回避。
(五)对不遵守、不执行校(院)委会决定,或未能按照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给工作造成损失的,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五、决议的执行与监督
(一)校(院)委会研究议定的事项,由会议确定的分管领导和责任处室落实。校(院)委会成员要加强决策实施的督促检查和信息反馈,跟踪了解决策的实施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各责任处室应在要求时限内报分管领导同意后反馈办公室。在落实过程中如需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应再次提请校(院)委会会议研究。
(二)办公室负责校(院)委会决议执行的跟踪监督,并在下一次校(院)委会上通报决议执行落实的情况,对在规定时限内决议执行不到位的处室发放督办单予以督促。
六、附则
(一)本规则所涉及的内容,凡党和国家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本规则由校委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三)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此前下发与本规则不一致的,以本规则为准。
附件:1.各处室提交校(院)委会研究议题
2.中共莆田市委党校、莆田市行政学院XX年第XX次校(院)委会会议议程安排
3.XX年第XX次校(院)委会议定事项落实情况汇总表
各处室提交校(院)委会研究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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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题及 建议方案 |
1. XXXXXXXXX 2. XXXXXXXXX 3. XXXXXXXXX 需要列席的处室:XXX、XXX(如无,则不填)
(XXX) |
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校(院)长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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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副校(院)长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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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列席人员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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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
各处室提交校委会研究议题前,应说明需列席人员并沟通清楚(如无则忽略),并报分管副校(院)长同意,经由分管副校院长报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校(院)长同意后,方可提交上校委会。 |
附件1
附件2
中共莆田市委党校 莆田市行政学院
XX年第XX次校(院)委会会议
议程安排
一、会议时间:XX年XX月XX日(周X)XX:XX
二、会议地点:XXXXXX
三、参加对象:XXX、XXX、XXX、XXX、XXX、XXX,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四、主 持 人:XXX
五、会议议程:
(一)第一议题学习
1.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相关会议精神
(二)关于XXX的有关议题(由XXX同志汇报)
2.关于XXXXXXXXX的事宜
(三)关于XXX的有关议题(由XXX同志汇报)
3.关于XXXXXXXXX的事宜
...... ......
校(院)委会研究议题内容
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相关会议精神
XXXX(具体内容略)
二、关于XXXXXX的事宜
XXXX(具体内容略)
...... ......
附件3
XX年第XX次校(院)委会议定事项落实情况汇总表
序号 |
议题 |
议定事项 |
责任处室 |
落实情况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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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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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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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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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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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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