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25-02-19】 【作者:/来源:】 【阅读: 次】【关闭窗口】
根据莆田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6月5日至7月21日,市委巡察一组对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以下简称校(院)〕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1月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重视,领导带头,压实巡察整改责任
巡察工作是对被巡察单位的政治体检,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校(院)委把巡察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整改。校(院)委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市委主要领导有关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为什么改、改什么、怎么改”,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以严肃对待、认真负责的态度,按上级要求抓好整改落实。校(院)各处室第一时间传达贯彻反馈会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要求上来。
2.领导带头,以上率下抓整改。2024年1月10日,成立校(院)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时任常务副校(院)长任组长,加强组织领导。1月12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校(院)领导班子成员围绕主题、结合分工、认真查摆、剖析根源、找准症结、主动认领、精准对账,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安排、事事有人抓。5月17日,新到任的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校(院)长认真了解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并走访听取市委巡察组、市委巡察办、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指导意见。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带头认领问题、落实整改,并督促分管处室整改,形成合力。
3.聚焦问题,紧盯关键抓整改。按照“查到点上、改到根上”的要求,对巡察反馈的42个问题逐一剖析症结,找准根源,经校(院)委集体研究后,周密制定巡察整改方案,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梳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提出整改措施143条,明确整改目标、整改部门、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分解到相关责任处室,做到不回避问题,不推卸责任,不过关的“回炉”重来。
4.统筹结合,全面提升抓整改。着眼长远,举一反三,建立、修订《校(院)工作人员考勤及请销假管理暂行规定》等12项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将巡察整改同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校结合起来,深入践行“为党育才、为党献策”的党校初心,全面提升办学水平,通过整改进一步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形成“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良好氛围,有力推动了校(院)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校重要指示精神上还有差距
(1)贯彻党校姓党根本原则有差距。一是加强对“党校姓党”的学习,组织教职员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福建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等,进一步提升对“党校姓党”的认识。二是抓好新思想专题课程设置,树牢新思想主课地位,目前已开设新思想专题课程76个。2024年以来主体班次课程安排均设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块,全部做到新思想课程不少于理论教学主课程的50%。三是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加大对党章党规党纪课程的开发力度,坚持党章教学在主体班次全覆盖,组织开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规党纪课程。目前校(院)共有“学好党内法规,推动治理能力现代化”等16门党章党纪党规课程进入课堂,占校(院)总课程(176门)的9.1%,实现主体班次全覆盖,其中2024年开发了“从党史看党的纪律建设”等3门党章党纪党规课程,占新开发课程的比例为8.1%。邀请市纪委监委有关人员为主体班学员作“《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关于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推动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意见》指导案例解读”专题授课。加强廉政警示教育,2024年以来安排主体班学员观看《零容忍》《沉沦官员启示录》等警示教育片,组织到市第二看守所开展警示教育,让学员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2)落实“从严治校”基本方针有差距。一是深刻把握“从严治校”要求,通过开学动员、召开教研工作会议和全校大会等形式,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校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党校《工作人员“七不准”规定》、中组部《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和省委党校《关于进一步加强从严治校的若干规定》,在政治纪律、学风建设、教风建设、校风建设上做到“四个从严”。二是切实提升教学课件质量,督促“三年授课、课件基本保持不变”的2名教师修改完善教案、课件。重新修订《教案审核制度》,从制度层面明确规定“连续三学期未作出修改的课程,不予进入课堂”。坚持推陈出新,通过制定《课程开发方向建议清单》、新课准入、集体试讲、指导点评等方式,提高新课质量。三是持续加强教师日常管理,严格教学纪律,通过年初教研工作会议强调、平时教务处动态管理等方式,做到每次教学任务、重要活动都及时通知到人;修订《教师教学管理绩效考核方案》,规定对出现旷课、缺席等无视教学纪律等现象加重扣分,并在绩效中予以运用。四是严格抓好学员培训管理,加大课间督查检查力度,坚持学员管理每日一通报,学员有特殊情况请假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出台《关于严肃考勤制度提高学员到课率的暂行规定》,重新修订学员考勤制度,加大请假、迟到、早退、旷课在学员量化考评中的扣分,并在主体班量化考评时严格施行。
2.坚守党校初心、履职尽责有差距”
(1)着眼“为党育才”精耕教学有差距。一是强化“为党育才”的党校初心,通过新学期开学动员、新课试讲活动等形式,组织教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2024年春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重温党校的初心使命,进一步增强新时代党校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引导教师提高教学质量,通过发送提醒函,对教学质量评估排名落后的教师进行提醒,督促整改。修订出台《教师教学管理绩效考核方案》,规定教师的专题课在同一学期所有授课班次中测评分均处于末位,或在三个班次以上的测评分均处于末位的,直接淘汰。对专题测评分数低于90分的教师,由校(院)分管领导进行提醒。三是推动教学方式创新,加大互动式课程开发力度,明确要求所有教研室在一年内必须新开发2门现场教学和1门案例教学专题进课堂。2024年春季已开发了2门现场教学(江春霖故居、双驰企业)、1门案例教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1门结构化研讨(“传统与弘扬莆仙优秀文化——以‘莆阳开春 莆田元宵’为例”)等专题。增加互动式教学专题的排课讲数,如在2024年春季各主体班次课程设置中,互动式教学专题排课占总课时16.67%-28.57%,案例教学占能力培训课程12.5%-28.57%。提高互动式教学课程课时系数,修订《教师教学管理绩效考核方案》,将案例教学法、现场教学法、情景教学法、桌面推演法等的课时系数从1.3调整至1.4。加大案例教学课程开发力度。2024年度,共有9门案例教学课程进入课堂,其中校内教师开发的有6门,占本学期进课堂课程(81门)的比例为7.4%,外聘教师的有3门。优化主体班次课程设置。在2024年秋季第60期处级干部进修班,安排了5门案例教学,总课时的16.1%,占能力培训课程(9门)的比例为55.6%;第62、63期公务员初任培训班安排了3门案例教学,占能力培训课程(9门)的比例为33.3%。
(2)围绕“为党献策”致力科研有差距。一是强化“为党献策”意识,认真组织教研人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建校9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为党献策”的党校初心,进一步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思想认识。二是明确科研工作要求。2024年4月修订出台《教师科研工作量考核方案》,明确对未完成年度基本科研工作量的教研人员,年终不列入评优评先,不能享受全额年度绩效奖金。三是优化科研工作举措,2023年下半年建立“一室一题”调研机制,采取“市情选题,领导领题,教师开题”模式,聚焦市委“一五二三四”工作部署,精选8个重点课题开展调研,2023年底8个课题均已结项,其中,哲学教研室课题获市委宣传部部长批示;科学社会主义教研室课题获市政府副市长批示。2024年4月,校(院)以文件形式下达2024年“一室一题”调研任务,8个子专题调研分别由校(院)领导领衔,推动“一室一题”调研常态化。《凝聚新侨力量推动莆田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在省委政研室主办的《调研内参》2024年第8期上发表。年内校(院)决策咨询件获得7位省、市领导的批示肯定。四是建立科研激励机制,参考兄弟党校做法,探索出台科研激励办法,已修订《教师科研工作量考核方案》,提高在一、二类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的量化分,调动了教研人员教研咨的主动性与创造性。2024年以来全校各类专项课题73个,获得立项15个,立项率为20.5%,结项11项,结项率为84.6%,较巡察反馈的立项率、结项率均有提升。
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扎实。一是强化理论学习,校(院)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二是落实研讨交流。巡察后严格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强化研讨交流,如:2023年9月至12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读书班”三次研讨,中心组成员均在会上发言交流并提供书面材料。制定2024年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时间、次数、内容,坚持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研讨活动,做好研讨方案,明确研讨时间。三是规范文字表述。由办公室牵头,各相关处室配合,进一步加强对有关报告、研讨材料等文字把关,2024年以来已审核把关班子及个人2023年度述职报告、党纪学习教育研讨发言等相关材料。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标准不够高。一是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的思想。2024年1月,校(院)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要求。二是强化意识形态研判和业务培训。由机关党委牵头,明确每年研究2次意识形态工作,其中每年底组织一次意识形态领域综合分析研判,形成报告提交校(院)委会专题研究审议。2024年1月24日,校(院)委会专题研究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暨意识形态工作报告。2024年10月14日,校(院)委会组织班子成员开展意识形态领域综合分析研判。结合每年党务干部业务培训,统筹开展意识形态专项培训,2024年举办2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项培训,邀请2名专家、领导分别作防范舆情风险、做好舆情应对处置专题授课。三是规范意识形态文件管理。由办公室牵头,机关党委配合对涉及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便函、文件加强管理。四是严格审核意识形态内容。加强与市委宣传部等职能部门对接,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由校(院)机关党委牵头,组织处和机关纪委负责,分别对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和述责述廉报告等,进行会前意识形态内容审核把关。目前领导班子个人年度述职报告和述责述廉报告均体现意识形态工作内容。
(3)抓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不够重视。一是强化意识形态阵地意识,认真组织干部、教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引导大家牢固树立“党校是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前沿阵地”的思想。二是严格执行“一会一报”制度,2024年起对校(院)举办的领导讲坛、高质量发展讲坛,实行内部报告和领导审批,并由教务处做好备案工作。三是建强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已由办公室牵头、机关党委参与,网络技术人员主抓,对校(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内容进行更新,在校(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开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栏。2024年,在校(院)官网开设“党纪学习教育”专栏。四是全面规范意识形态表述,对现有学员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补充,对制度中4处不规范表述内容进行修改。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情况
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未根治
(1)研究机构重设置轻运行。一是认清形式主义危害,校(院)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有关会议精神,深刻认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危害性。二是整合科研机构职能,按照“职能相近、规范管理、便于操作”原则,2024年4月将市情研究中心领导小组归并校(院)理论研究室管理。继续强化调研工作,推广好的做法,组织开展2024年“一室一题”课题调研活动。三是发挥名师带动作用。深入开展“以老带新”活动,聘请3位名师在内的11名骨干教师为“以老带新”指导教师,具体负责指导10名新进教研人员的教学和科研工作。9月10日,又聘请6名骨干教师作为第二批“以老带新”指导教师。做好名师工作室年度工作总结,召开工作推进会,组织名师工作室制定2024年度工作计划,每月开展一次集中研究活动,使名师工作室真正发挥“带动、引领、示范、辐射”作用。包括名师工作室1名导师在内共有4个课题被省委党校评为2023年度优秀成果,1名导师总负责的一个党建调研课题荣获2023年度全省机关党建课题研究成果二等奖,1名工作室成员撰写的决策件获得3位市委常委会成员的批示。
(2)规章制度重制度轻执行。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学习校(院)教师外出兼课的有关规定,增强教师在外兼课纪律意识。二是完善规章制度,制定出台校(院)工作人员外出活动有关规定,明确审核手续和程序,进一步规范教师外出兼课行为。2024年3月、10月,先后出台《校(院)工作人员外出活动管理规定》《校(院)工作人员外出活动管理的补充规定》。三是严格督查检查,由办公室、机关党委定期汇总教师外出兼课情况,检查是否有正式公函和分管副校(院)长的审批记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巡察以来教师持公函外出兼课,全部经过校(院)领导审批。
(3)培训工作重任务完成轻效果评估。一是即知即改,建强机制。加强学员培训成效成果分析评估,制定《培训效果评估调查表》《培训效果综合评估表》,从培训设计、培训实施、培训管理、培训效果、培训方法和理论培训效果、调研咨政成果、党性锻炼成果、学风班风评价等方面,采取学员评价和班主任、学员处自评相结合的方式,对2024年18个主体班次797名学员开展培训成效成果量化评估,作为改进工作、提高办学质量的重要依据,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二是着眼长远,跟踪问效。探索训后跟踪考核机制,加强与市委组织部、学员所在单位的沟通联系,对结业后学员培训效果进行长效跟踪。
2.担当作为、进取意识不强
(1)宣传阐释党的创新理论主人翁意识有欠缺。一是提高宣传阐释党的创新理论的主动性,组织教研人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建校9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二是用好党校理论宣传重要阵地,主动对接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和市委讲师团,积极参加相关宣讲活动。2024年5月,向市委宣传部推荐1名教师参加省委讲师团“福小宣·讲党纪”主题宣讲活动。三是组建校(院)理论宣传小分队,组建“习近平总书记治理木兰溪重要理念”主题教育宣讲团(宣讲小分队),已开展主题教育宣讲129次,直接受众超1.1万人次。经济学教研室1名教师作《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莆田木兰溪的孕育与实践》专题讲座13场次,受众1280多人次,并前往上海为我市在沪流动党员开展主题教育专题宣讲,受到与会人员好评。理论研究室1名教师作《全媒体时代的意识形态安全》《向总书记学做群众工作》专题讲座8场次,受众860多人,并录制1个理论宣讲短视频对外宣传,获全市“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暨庆祝莆田建市40周年理论宣讲短视频大赛二等奖和创意奖。四是开展优质课下基层活动,结合各个时期、各个阵地的宣传重点,有计划地安排教师送教下乡开展理论宣传。2024年3月,组织开展选送优质课下基层活动,精挑细选26个教学专题,向基层县区党校送教,提高全市校(院)系统整体教学水平。
(2)提升“传道、授业、解惑”本领的责任感不强。一是强化理论武装,组织教研人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建校9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党校教师提升“传道、授业、解惑”本领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二是完善规章制度,制定出台《教研工作制度暂行规定》,对各教研室教研活动进行规范,要求教研活动按月开展,每学期开学后一周内提交活动计划。各教研室原则上利用每周坐班时间开展教研活动,在主体班次培训期间每月至少安排2次,其它月份每周至少安排2次,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开展的,必须择期补开。三是严格督查检查。校(院)不定期对各教研室开展教研活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将督查结果列入学期末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成绩中。
(3)推动现场教学点提升不够尽力。一是摸清现场教学点底数,组织县区党校按成熟度对本县区现场教学点进行排名汇总,并对全市各县区现场教学点进行全面梳理。二是开展现场调研和指导,通过校(院)领导带队实地考察,对有关现场教学点进行再提升,指导县级党校深入挖掘地方特色资源,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现场教学点,并对教学点主题建设、结构布局、硬件设施、路线设计等方面提出指导意见。三是积极推动现场教学点申报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和省委党校的部署要求,参照《福建省干部教育培训现场教学点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积极对接省委党校业务指导部门,引导县区党校规范现场教学点建设管理,从不同角度多个专题录制现场讲解15分钟“微课”视频。2024年7月,通过校(院)主要领导现场调研、邀请省委党校业务指导处处长来莆指导等方式,提高现场教学工作水平。在此基础上,与市委组织部推荐申报首批14个全省干部教育培训现场教学点。
(4)联系指导县级党校不够重视。一是重视指导县级党校。2024年1月,召开全市县级党校分类建设现场推进会,认真组织县级党校领导重温学习《莆田市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分类建设工作方案》。校(院)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重温学习《莆田市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分类建设工作方案》,进一步提高指导县级党校建设的思想认识。二是开展教师送教活动。加强对县区党校业务指导,密切教学与科研的交流合作,采取“双向奔赴”的策略,对县区教学需求进行调研、摸底,开展2024年优质课下基层活动,指定安排5位教师到秀屿区委党校送教,帮助县区党校完善教学布局、建强师资队伍。年内开展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先行市”为主题的送教下乡活动25场次。三是组织师资参加培训。2024年春季,将4个参加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研骨干提升培训班的名额下放3个给县区党校,将4个参加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管理骨干(学员管理方向)培训班的名额全部下放给县区党校。将参加中央党校第6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师资培训班的2个名额,下放1个给县区党校。2024年秋季,将4个参加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研骨干培训班的名额下放2个给县区党校。2024年7月举办一期全市校(院)系统师资骨干培训班。四是举办精品课比赛。每两年举办全市校(院)系统精品课比赛,推选县区党校优秀的课程参加省委党校精品课比赛,并积极参与县区党校优秀课程打磨。2024年7月举行全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精品课评选活动。
(5)对新校区项目建设监管不严。一是即知即改,约谈整改。2023年6月15日,由分管副校(院)长约谈代业主荔园公司负责人,提出相关要求和整改意见。二是落实责任,依规处罚。校(院)责令代业主于2023年6月8日分别向承建公司及监理公司发出《工作联系单》,作出处罚决定,处罚金在工程款及监理费发放时扣款到位。三是建章立制,强化管理。校(院)于2024年1月底建立相关机制,确保总承包方、监理单位人员在岗在位、履职尽责,并建立考勤机制,安装考勤打卡机,要求总承包方、监理单位应配备人员进行考勤打卡;实行抽查机制,由新校办每周不定时对人员到位情况进行抽查,每周抽查不少于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落实处罚机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对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人员未到岗情形进行处罚,处罚金从项目工程进度款和监理费中相应予以扣除。
3.内控不严、采购、修缮等存在廉政风险
(1)制度笼子扎得不紧。一是学习采购规定,组织行政处相关人员学习校(院)《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小规模工程招投标活动管理暂行规定》《校(院)零星基建、修缮工程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增强依规采购的意识。二是修订内控制度,2024年5月修订出台《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工作统筹,严格审批制度。对办公用品等日常保障必需品采购通过招投标确定供应商,由行政处按需填报采购审批单后统一在中标供应商采购。三是规范采购程序,校(院)通过邀请多家大型商超报价的方式,对办公用品及日用品采购进行询价招标,经评定,2024年4月,校(院)与中标方某直销超市签订购销合同。四是加强采购管理,通过采购事前审批明确采购需求,确保采购预算合理;采购事中监督跟踪进度,防范风险;采购事后验收严控质量,确保采购工作高标准落实。
(2)学员住宿物品存储和管理存在漏洞。即知即改,严格物品存储和管理。加强学员培训班住宿配套洗漱用品的管理,明确专人负责,规范领取审批手续,严格出入库管理规定,做好登记备案,对相关物品进行定期盘点。
(3)小额工程招标不够规范。一是学习管理制度,组织行政处相关人员学习校(院)《进一步规范小规模工程招投标活动管理暂行规定》,提高招投标规范意识。二是严肃违标处理,严格按照《进一步规范小规模工程招投标活动管理暂行规定》要求,规范小规模工程招投标程序。加强对应标方的审查,防止应标方互相关联,杜绝串标、围标现象发生。三是抓好规标审查,严格按照《进一步规范小规模工程招投标活动管理暂行规定》要求,明确在今后小额工程建设中,进一步规范小规模工程招投标程序,确保招标流程透明化,小额工程项目询价项目均在校(院)官网向全社会公开,并由校(院)采购小组、经办人、校(院)机关纪委组成评标小组进行评标。充分运用国家招标采购信息查询平台,加强对投标方的信息情况审查,防止投标方相互关联,杜绝串标、围标现象发生。四是全面自查自纠,对近年来的小额工程全面自查自纠,包括招标文件、投标企业、评标过程,对类似问题集中整改。五是强化监督与问责,设立监督机制,对自查过程和整改效果进行监督,对整改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问责。
(4)小额工程监管不严。一是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明确由行政处负责校(院)小额工程的监管。二是即知即改监管问题,坚持责任到人,责令相关施工单位退还钱款。三是启动深度审查机制,对近年来所有小额修缮项目进行彻底复盘,严格比对合同条款,重新评估工程造价、施工质量和项目进度。针对发现的不合规情况集中整改,确保责任到人,问题归零。
(5)水电维修直接指定施工单位。一是加强学习,组织行政处相关人员学习校(院)《进一步规范小规模工程招投标活动管理暂行规定》,提高对小额工程规范招投标意识。二是认真反思,深究问题原因,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三是规范流程,重新通过招投标确定水电维修及零星修缮项目施工单位,并签订施工合同。四是强化管理,严格按合同约定计费、维修、修缮,同时做到事前审批、事中监督、事后验收。五是全面审查,成立审查小组,对近年水电维修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核查合同、付款记录、项目执行情况,识别违规操作。
4.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不够严格
(1)培训差旅费报销不够规范。一是加强财务报销规定学习,通过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等形式,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学习上级关于培训差旅费报销的规定,提高规范报销意识。二是即知即改报销问题,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报销行为,做到出差人员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对未产生的费用不予报销。针对巡察反馈“多报销差旅费”问题,落实具体人员名单,由校(院)行政处收回多报销的1260元。三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报销行为,要求出差人员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财务人员对差旅严格审核把关,对不规范的差旅开支,坚决不予报销,对于未发生实际支出的事项,不予报销。四是全面自查。成立专项小组,深入检查近年的差旅费报销情况,筛查异常与不合规现象,与相关人员了解情况,并对确认违规的情况集中处理。
(2)接待费列支不够规范。一是加强公务接待规定学习,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学习《莆田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公务接待活动的文件规定,进一步明确公务接待标准和工作要求。二是明确外来授课报销要求,对邀请外来教授授课的,一律按照外来授课的财务管理规定,安排工作餐和住宿。对超范围报销的餐费和住宿费计3笔已收回。三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明确接待费报销凭证须包括税务发票、派出单位公函或通知、菜单和接待清单。派出单位公函或通知等应明确告知时间、行程、人员和协助的事项。凡无接待公函的一律不予接待,接待费报销必须有派出单位接待公函或通知,并明确告知时间、行程、人员和协助的事项,对报销手续和报销材料不齐全的,如无税务发票、接待清单和菜单等,一律不予报销。四是开展自查,成立相关小组,对历次培训费用明细进行严格审查,重点核查接待费支出情况,确保每一笔开支合规合法。
5.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不够严格
(1)学员文艺汇演餐费支出把关不够严格。一是加强财务规定学习,校(院)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组织学习校(院)《财务管理暂行规定》,提高严守财经纪律、严格财务把关的思想认识。二是即知即改存在问题,由校(院)分管领导对学员管理处编制预算和决算的人员提出批评,并责成学员管理处对今后文艺汇演预算项目慎重细致、严格列支,不得出现预算外的列支费用。三是全面强化财务管理,坚决执行校(院)《财务管理暂行规定》,严格预算审批制度,要求财务人员对各种开支项目严格把关,特别是预决算项目,对未预算审批的项目一律不予报销。对预算管理、收支审批、报销流程等进行全面审查,确保每项财经活动合规透明。通过自查与外部审计相结合,及时发现并纠正偏差,提升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
(2)财务报销不够规范。一是加强财务报销规定学习,校(院)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组织学习校(院)《财务管理暂行规定》,提高财务报销规范意识。二是纠正违规发放补贴行为,对春节值班补贴存在的发放程序不当问题,已作了纠错。三是规范财务报销手续,由机关党委补充齐慰问具体事项、签收人签字等报销材料。四是全面审查报销手续,全面审查近年所有报销单据,重点检查审批流程、票据真实性和合规性。对发现的不合规报销立即进行了集中整改。
(3)资产管理不够到位。一是加强资产管理规定学习,认真组织行政处人员学习《中共莆田市委党校、莆田市行政学院校固定资产管理规定》,进一步增强资产管理规范意识。二是即知即改存在问题,2023年11月,聘请专业机构对校(院)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并按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处置。三是严格固定资产管理,指定专人负责,严把出入库关,每年集中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核查清点,并按要求于每年3月20日前将资产处置情况(盘点、报废、转让等)以报表形式报送市财政局。2024年1月,向市财政局报送《中共莆田市委党校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四是全面审查资产登记验收情况,对近年资产的登记、验收等流程进行系统梳理审查,对于发现的相关问题严格对照《中共莆田市委党校、莆田市行政学院校固定资产管理规定》进行了整改。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校(院)委会政治功能发挥不够充分
(1)提升“政治三力”的站位不够高、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政治敏锐性不够强。一是加强政治学习,校(院)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重点结合实际,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治理木兰溪重要理念、生动实践及保护好湄洲岛重要嘱托,从中汲取奋进力量,进一步感悟思想伟力和实践伟力,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深入打磨教学专题。在木兰溪教学点2019年、湄洲岛教学点2022年纳入教学体系整体规划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发理论教学、现场教学和案例教学专题,进一步完善现场教学讲稿,规划现场教学路线,重点开发湄洲岛现场教学路线课程。2023年11月,校(院)分管领导带领2名任课教师赴湄洲岛,全程听取《牢记嘱托,推动妈祖文化繁荣发展》现场教学课程并点评。2024年9月,重新规划申报全省干部教育培训现场教学点的首批14个教学点,并对授课教师授课内容进行全面更新和审核把关。三是邀请湄洲岛当地领导到校授课。2024年,邀请湄洲岛党工委书记为3个主体班作“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推动新时代妈祖文化繁荣发展”专题讲座,为3个主体班作“牢记殷殷嘱托,推动新时代妈祖文化繁荣发展”专题讲座,并邀请其到省委党校授课。四是弘扬地方文化。拍摄福建省现场教学基地系列课程电教片,加强妈祖文化的宣传推广。2023年12月,校(院)协助福建电视台记者到湄洲岛,完成本校《牢记嘱托,推动妈祖文化繁荣发展》现场教学片的拍摄录制工作。该课程列入中国干部网络学院、福建干部网络学院2024年度必修课程。2024年,积极协助市党政主要领导到井冈山、延安、浦东干部学院上课,弘扬莆田文化。五是做好外培工作。强化外培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领导审核把关,防控政治风险,加强外培办班保障,进一步推动继续教育处和木兰溪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履行职责、做好工作,组织专兼职干部教师参与外培,探索建立不同工作专班,提高外培工作水平。2024年10月,校(院)委会研究通过《校院对外培训工作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对外培训工作。
(2)斗争精神有所欠缺、破除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的决心不够。一是树牢斗争思想。校(院)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组织重温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斗争精神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校(院)领导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攻坚克难的思想意识。二是严格管理问效。校(院)出台《校院参公人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强化对参公人员的平时考核及管理,并与干部晋升、绩效奖金和评优评先结合。三是严禁在外兼职。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严格执行《关于禁止校院工作人员校外兼职的暂行管理规定》(莆委校联〔2017〕37号)。2024年9月,校(院)对是否在外参与培训机构情况进行自查摸排,尚未发现有在职教师继续在外参与培训机构情况。四是加强党纪教育。2024年7月1日召开全校警示教育会,通报党校系统典型案件,强化职业道德教育。五是建章立制。出台《校(院)工作人员外出活动管理规定》《校(院)工作人员外出活动管理的补充规定》。
2.新时代党校党建工作活力不足
(1)党建责任落而不实。一是加强党建理论学习,组织校(院)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和机关党委委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党内法规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落实党建责任的意识。二是重视党内法规工作,校(院)委会于2024年1月、12月对党内法规执行情况进行了2次专题研究,并明确今后每年校(院)委会至少研究一次相关党内法规执行情况,长期坚持。三是抓好党建业务融合,坚持“党建引领”,立足党校职能定位,充分发挥青年党员先锋队作用,把党建工作融入干部培训、教学、科研等工作中。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专兼职队伍,在机关党委设立1名正科长级专职副书记的基础上,先后调配2名新进年轻教师在机关党委兼职锻炼,进一步壮大机关党务队伍,增强了党务工作力量。四是规范党员组织生活,已及时对1名未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教师给予接转组织关系。巡察后校(院)机关党委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每年结合支部党建自查、互查以及机关党委抽查,全面梳理有关党员转移党组织关系、按规定参加党组织生活及足额缴纳党费等事宜。
(2)党性锤炼抓而不紧。一是提高“党校姓党”认识,组织教师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重要论述,深刻领悟“党校姓党”原则和“三个不一般”(党校不是一般的学校、党校教育培训对象不是一般的学生、党校的教师不是一般的教师)要求。二是梳理通报缺席问题,对处室负责人缺席参加第一议题学习活动查明原因。2024年9月,校(院)委会对缺席的相关人员进行通报,并提出改进要求。目前已明确校(院)委会第一议题学习,由办公室通知各处室中心负责人均要列席参加,如有事不能参加的,应提前一天向负责学习签到的机关党委请假并说明原因。三是加强会议考勤通报,进一步加强对处室负责人列席校(院)委会“第一议题”的检查通报,对无故缺席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并作为年度干部绩效考核、评优评先的依据。四是推动“送教下乡”师资全覆盖,2024年起由机关党委牵头,充分发挥“理论宣讲小分队”和“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作用,按照各个时期、各个阶段,有计划安排小分队成员和学习小组成员选题送教下乡,做到在职教师“送教下乡”全覆盖,同时加大对新进教师的培养力度,加强授课能力训练,让他们尽快走上讲台,并参与送教下乡活动。
(3)党务工作不够规范。一是加强党内文件学习,校(院)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省委组织部《关于深入推进党支部主题党日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材料,进一步规范开展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提高党员参加党内政治生活的积极性。二是规范支部党日活动,即知即改,巡察后校(院)机关党委先后组织开展了“以践行‘三个务必’、赓续红色血脉、推进校(院)‘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建设”“以学铸魂筑忠诚、以学促干显担当”等主题党日活动。加强党务知识学习,校(院)紧扣党日活动主题,每年至少开展1次党务干部知识培训,2023年12月举办校(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第三次读书班兼党务干部培训班。三是抓好支部党建述职,结合2023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情况,2024年4月,校(院)机关党委对各支部书记作有关工作提醒,责成各支部书记对年度述职查摆问题和原因剖析材料“回头看”和把关修正。四是提升组织生活质量,严肃组织生活会,进一步提升组织生活会质量,严格规范组织生活会召开的时间、内容和秩序,严格把关组织生活会的记录和相关材料。2021年8名受到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的人员中,7名党员已于2022年3月、11月分别在支部党员大会上作出说明。2024年9月,第一、二、四支部分别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2021年受到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的7名党员再次进行说明。
3.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1)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到位。一是深刻领悟管党治党要求,认真组织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提高党委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二是抓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每半年研究一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确保每年2次专题会议落实。2023年校(院)委会已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2024年1月,校(院)委会专题研究有关2023年度市校(院)全面从严治党暨意识形态工作汇报的事宜。三是常态加强政治纪律教育,由校(院)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协同配合,常态化加强对校(院)干部教职工有关政治意识和纪律意识教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2)落实廉政责任谈话和风险排查不够到位。一是筑牢廉政思想根基,认真组织学习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规定,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廉政意识、风险防范意识。二是严格落实廉政责任,即知即改,已对2020年度、2021年度未开展有关廉政风险排查进行情况说明,查找原因,深刻反思,并在2022年组织开展廉政责任谈话,2023年起组织政治监督谈话,由各分管副校(院)长对所分管处室负责人进行谈话,对出现苗头性问题做到随时发现、及时谈话帮助解决。三是深入排查廉政风险,2023年下半年,结合主题教育要求,组织开展1次廉政风险排查活动,由办公室、机关纪委牵头,各处室全覆盖排查。四是建立廉政防控机制,修订完善校(院)廉政风险排查制度,在抓常抓长上下功夫,形成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2023年12月,出台《中共莆田市委党校、莆田市行政学院关于印发<2023年度校(院)重点岗位廉政风险点防控排查表>的通知》(莆委校联〔2023〕82号)。2024年6月,校(院)根据派驻纪检监察组通知要求,在梳理权力底数的基础上,修订完善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清单,并每季度报送排查情况。
(3)考勤管理不够到位。一是修订考勤管理规定。即知即改,于2024年3月修订出台《中共莆田市委党校、莆田市行政学院工作人员考勤及请销假管理暂行规定》(莆委校联〔2024〕9号)。二是加强考勤管理制度约束,对迟到、经常请假等现象进行整治,并严格督促抓好落实。三是做好考勤统计结果运用。2024年1月起定期对考勤情况进行统计、通报,考勤结果列入干部职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加以运用。
(4)警示教育开展不够深入。一是加强问责条例学习,校(院)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思想,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责任意识。二是运用身边案例警示,对2019年以来受问责干部进行统计、梳理,已整理完成党校身边典型案例,列入警示教育重要内容,并结合党纪学习教育,集中开展一次专题警示教育。2024年7月1日召开全校警示教育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及全省、全市警示教育会精神,并运用全国党校系统发生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三是拓展警示教育形式。加强日常警示教育,改变单一学习的方式,适时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全市警示教育基地等,探索运用灵活多样的学习形式,提升警示教育的实效性。四是实行警示教育月报。按月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送警示教育数据。
4.监督责任落实不够有力
(1)日常监督不够到位。一是持续深化协同联动监督。压实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综合运用会议监督、主动约谈、查阅资料等方式,约谈机关纪委书记及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9人次,动态跟进整改情况、提出意见建议。二是强化“三重一大”闭环监督。加强“三重一大”闭环监督。重申工作要求,督促规范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制度,原则上提前2天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告议题事项及相关政策、法律依据等资料。加强事后跟踪问效,通过重点抽查和随机检查等方式,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2轮次,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2)执纪问责有所弱化。一是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认真梳理此次巡察反馈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责令相关科室作出说明,分析深层次问题,认真研判、规范做好问题线索处置;二是加强重点领域察访监督。针对问题线索少、自查案件少的现状,加强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学习,召开组务会对《纪检监察机关派驻工作规则》组织再学习再交流,增强靠前监督意识,拓宽工作思路,提高斗争本领,紧盯工程项目、采购修缮、兼职取酬等重点领域,综合运用查阅资料、深入项目一线、加强谈心谈话等方式,搜集群众反映强烈、涉及干部个人的舆论热点信息,着力在发现问题线索上下功夫。
5.干部选任和管理还有差距
(1)师资队伍力量不强、教学骨干不足。一是思想重视师资建设,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强化对“党校教师是党校最宝贵的财富”“党校教师不是一般的教师”等论述的理解和认识。二是持续壮大师资队伍,通过公开招考等形式,积极引进专职教师,目前校(院)专职教师达38名。2024年1月,校(院)以书面形式向市委领导汇报了校(院)教师队伍结构情况,并通过2024年春季全市事业单位考试招聘4名专职教师。三是推进师资以老带新,2024年1月聘请11名骨干教师为“以老带新”指导教师,具体负责指导10名新进教研人员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名师工作室的名师作为“以老带新”活动的总指导。四是深入实施人才战略,积极申报人才需求,向市人社局申报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2025年计划引进博士研究生1名。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2023年7月、2024年3月,分别开展了2022年度、2023年度莆田市党校系统中(初)级职称评审,共有14人参评,校(院)2名教师分别获得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校(院)3名1980年以后出生的教师通过2023年度福建省党校系统教师高级职称评审,获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80后”副教授目前增至4人。
(2)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不够合理。一是准确把握干部状况,及时、认真分析研判教职工队伍情况,深入学习贯彻市委组织部关于年轻干部规划建设的文件精神,细化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目标任务。2023年9月15日,任命引进的1名博士选调生为二级主任科员。2024年5月,对校(院)干部年龄、学历、性别和职称结构以及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科级领导配备和空缺情况队伍进行全面摸排了解,综合研判教研处室、教辅处室和下属木兰溪干部教育培训中心以及参公处室的实际情况,通盘考虑、郑重决策。目前已启动干部调配工作,拟通过分批次实施来调优配强中层干部。二是科学合理使用干部,坚持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用好各年龄层次、各发展阶段的干部,用当其时,用其所长。三是积极培养年轻干部,严格控制超龄提拔干部,大胆使用提任2名优秀年轻干部担任处室负责人,选派1名年轻干部到县区党校挂职,1名年轻干部驻村挂职。
(3)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格。一是强化制度管理。校(院)领导及时约谈2名在职在岗人员,责令作出书面说明;督促2名退休人员作出书面说明并整改。强化党规党纪学习,坚决贯彻落实“从严治校”要求。2024年1月25日,校(院)领导在教职工大会上对从严治校、执行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了再强调。2024年3月28日,制定出台《校(院)工作人员外出活动管理规定》。二是严格管理审批。由组织处收集,并指定专人保管校(院)退休处级干部和在职科级及以下人员的出国(境)护照证件,3名退休处级干部已上交护照证件,其他干部护照证件已全部收齐,对12名科级以下干部要求作出书面说明。三是协同公安管理。已将所有干部身份证信息提交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录入管理系统,提高人员出国(境)的预警性。四是开展兼职排查管理。2024年9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校(院)开展“科级及以下人员经商办企业和社团兼职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通过自查,未发现科级及以下人员经商办企业及未经校(院)委会研究同意在社团兼职的现象。同时,对校(院)领导干部(含离退休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及社团兼职进行自查规范。校(院)2名领导干部、1名退休领导干部经有关部门批准在社团兼职。2名此前在社团兼职的退休领导干部,1人届满不再兼职,1人已辞去兼任的职务。巡察整改后,尚未发现存在校(院)领导干部(含离退休干部)未经批准在社团兼职现象。
6.落实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够扎实
(1)压力传导不够。一是强化巡察整改意识,校(院)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对巡视巡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二是继续发展非党员教师入党,针对上轮巡察指出的“非党员教师入党成效不明显”的问题,校(院)机关党委在全面加强党性教育的基础上,结合巡察整改和第二批主题教育,于2023年底前完成3名年轻干部、教师发展为预备党员工作,1名年轻教师预备党员按期转正。2024年,做好4名年轻干部、教师(含 1名新进教师)预备党员按期转正,另有1名教师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三是严格固定资产报废管理,针对“固定资产未及时办理报废手续”问题,已于2023年11月8日通过招投标委托福建省宏源环境有限公司进行清查、处置。四是深入研究党的创新理论,针对“研究党的创新理论不够精深,开创性地开展科研工作办法不多”问题,2023年下半年结合主题教育,组织开展“一室一题”调研活动,主动加强与市委改革办联动,谋划专题,修订科研考核办法,树立科研与职称评聘挂钩等正向导向,建立科研激励机制。2024年4月,开展2024年“一室一题”调研活动,推动课题调研工作常态化。五是大力推进人才强校工作,向市人社局申报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计划引进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1人。通过2024年全市事业单位考试招聘6名专职教师。2024年1月5日,聘请名师黄花等11名骨干教师为10名新进教研人员指导教师。9月10日,又聘请6名骨干教师为第二批“以老带新”导师。六是狠抓内部管理从严从实,针对“内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问题,修订考勤及请销假管理规定,每月实行一通报,对违反内部管理规定的人员按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2)上轮巡察、审计指出的问题反弹回潮。一是建章立制,进一步健全小额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已于2024年5月重新修订校(院)《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对采购程序进行规范。成立采购领导小组、工作小组、专班小组和监督小组,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明确采购计划和预算制定的详细标准;对采购类别和方式进行详细划分;制定严谨的采购流程,从源头上把控采购质量;在采购实施的各个环节引入监督,保障采购过程的公正与透明;对采购合同的条款进行了精细化设计;制定了详细的验收流程和督查机制,确保采购成果符合预期。二是认真检视,进一步规范校(院)食堂食材配送、办公用品及日用品采购,于2024年5月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公开招标,确定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通过询价招标方式,确定办公用品及日用品采购指定供应商。三是全面清查,对校(院)固定资产实行每年集中一次盘点清查,采用条码化建设管理,及时处置报废资产,并已向市财政局及时报送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未完成整改的问题1个,具体如下:
1.驾驭高质量发展的意识不强、未出台校(院)建设和发展规划。一是强化战略思维。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结合全国、全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拟制全市校(院)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二是优化班子分工。已调整班子成员分工,将分管教学与分管科研、人事的校(院)领导设为AB角,互相补台,做到分工不分家,解决科研、教学“两张皮”和管人不管事等问题。三是深化调研攻关,2024年度,加大“一室一题”活动力度,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共同谋划专题,由校(院)领导分别带队,县区党校协同攻关,8个子专题的重大课题研究有突破、有提升。四是转化学员成果。坚持教学相长,指导学员参与决策资政。2024年,牵头主体班学员完成调研报告11篇,其中第10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调研报告《当前凝聚新侨力量推动我市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在市委内部刊物《决策参考》(2024年第3期)刊发并得到福建省侨联主席批示;第60期处级干部进修班调研报告《新生代莆商队伍建设研究》在市委内部刊物《改革与调研》(第33期)刊发并得到市长批示;其他调研报告也得到市政府副市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政协副主席等领导的批示。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鉴于制定培训规划需要上级文件作为依据,应结合上级党校和市委市政府有关精神,并充分征求全市校(院)系统的意见,需要时间。下一步,将根据市里刚刚出台的《莆田市贯彻落实〈福建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的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全市校(院)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实施方案,力争2025年2月28日前完成整改。
四、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将深入落实市委主要领导莅校调研时作出“市委党校要始终把牢政治方向,把党校姓党贯穿教学、科研、办学全过程,用好理论和实践‘富矿’,打造一批经典案例、精品课程,不断提升全市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能力素质”的指示精神,坚持党校姓党,以干部教育培训为己任,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服务全市发展大局,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深入整改,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树好形象,努力开创全市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新局面。
(一)紧盯目标,持续发力。认真贯彻市委巡察工作部署要求,做好巡察整改后的“后半篇文章”,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跟踪回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持续整改的任务,要以钉钉子精神,加足马力抓整改落实。
(二)长抓严管,为党办学。把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坚持从严治教、从严治学、从严治校,切实把党校姓党根本原则贯彻党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改进作风,推动发展。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不断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能,充分发挥思想引领、理论建设、干部培训、科研咨政作用,全面提高办学治校能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4—2695292;通讯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思源路99号,邮政编码:351100;电子邮箱:ptswdx@163.com。
中共莆田市委党校 莆田市行政学院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