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班次学员临时党支部工作条例

【字体: 】【发布时间:2015-03-31】 【作者:/来源:】 【阅读: 次】【关闭窗口】

一、学员党支部是班级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负责对学员进行思想、组织、学习、生活的全面领导。要认真贯彻学校的各项决定,及时掌握学员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定期向校院党总支请示、汇报工作。

二、坚定理想信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从严治党的要求,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三严三实”。

三、党性教育和党性锻炼贯穿于学员培训学习全过程,非中共党员学员也同中共党员学员一道接受党性教育,参与党性锻炼。

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学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注意能力的培养和锻炼。经常了解掌握学员的思想动态,广泛开展谈心活动。

五、加强学员的组织性、纪律性的教育,加强党性锻炼,增强党的观念、纪律观念、全局观念。教育学员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模范地遵守党纪国法,严守党和国家机密,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六、配合班委,遵照教学计划,教育学员端正学习态度,勤奋学习,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

七、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小组会、支委会、支部大会主要研究思想工作,布置学习和工作任务,组织交流经验,检查与总结工作。定期组织上好党课,深化学员对党的基础知识的认识。

八、支部书记要深入各小组,参加学习的各个环节和各项活动。有计划地定期和不定期找学员谈话,全面了解学员的情况。党支部要认真做好对学员的政治考核,全面、正确地给予评价。

 



版权所有:中共莆田市委党校 文化教育 大学院校 闽ICP备15011116号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梅园西路 总机:0594-2695292

闽公网安备 350300020010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