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管理实施细则

【字体: 】【发布时间:2015-03-31】 【作者:/来源:】 【阅读: 次】【关闭窗口】

中共莆田市委党校、莆田市行政学院是市委、市政府培训、轮训党员干部的主阵地,是干部党性锻炼的熔炉。为保证《学员守则》的实施,提高培训质量,维护党校正常的教学管理秩序,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学员管理工作在校委会统一领导下,由学员管理处具体负责实施。校院分管领导代表校院进行检查、督促、协调和指导。

二、班主任负责相应班次的学员管理。每个班次成立学员临时党支部和班委会,协助班主任做好学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三、学员必须自觉实现从领导干部到普通学员,从工作岗位到学习岗位,从家庭生活到集体生活的“三个转变”。在学期间,不再承担原单位工作和外出开会、出境出国等任务。

四、严格学员考核制度,贯彻考德、考能、考勤、考绩、考廉相结合的原则。由学员管理部门对每一个学员在学综合表现进行考核,并将学习成绩及党性锻炼情况登记入《学员党性锻炼分析表》和《学员学习情况分析表》,作为学员学习、培训档案材料,也作为组织、人事部门考考察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学员脱产学习、培训,一般不得请假。确因情况特殊需请假者,必须事先向班主任领取并填写请假条,并出具原单位或有关部门领导的书面证明,按规定批准后方有效。具体规定如下:

1、请假1天以内者(含1天),需经班主任报学员管理处审批。

2、请假2天以内者(含2天),需经班主任报分管副校长审批。

3、请假3天以内者(含3天),需经班主任报常务副校长批准。

4、请假3天以上者,由校院转市委组织部审批。

经准假者,假满后应及时向班主任销假。凡请假天数累计达到一周及以上者,不予结业,需重新参加培训。

六、认真执行考勤制度。学员在学期间必须自觉严格遵守考勤制度,考勤采用以五种方式进行:1、按座位牌定人定位进行考勤;2、班主任每天课前、课后进行考勤(每周在教室张榜公布一周考勤情况);3、学员每天课前签到考勤;4、任课教师考勤;5、学员管理处代表校院不定时进行抽查考勤(对旷课、迟到、早退的学员及时张榜通报)。对旷课累计超过3次(含3次)的学员予以退学处理;同时采用便函及时予以通报批评,县区学员通报给县区委组织部,市直学员通报给市委组织部和单位主管领导,迟到、早退累计超过3次(含3次)的按旷课1次处理。

七、学员应自觉遵守学习纪律,上课应认真听讲,不讲话、不走动、不吸烟、不会客、不接打手机等。

八、研讨是学习的重要环节,学员必须按教学计划的安排做好充分准备。班两委及各小组长要积极协助教师组织好研讨教学工作。

九、党员学员要按党章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认真参加校院安排的组织生活会,接受组织检查监督。

十、廉洁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禁止用公款互相吃请和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禁止用公款游山玩水。

十一、,学员应牢固树立集体观念,团结协作,形成互帮互助的良好班风,学校统一安排的集体活动,每位学员应踊跃参加。

十二、维护校园和教室文明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丢烟头和废弃物。

十三、在校院住宿的学员,应自觉遵守校院作息时间。晚间外出,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时间返校。不准在宿舍里猜拳、喝酒、大声喧哗或打麻将、打扑克等,未经批准不准私带外人来校住宿。

十四、凡带车入校的学员,应服从校院统一安排,按指定的位置停放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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