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18-10-11】 【作者:/来源:】 【阅读: 次】【关闭窗口】
党校(行政学院)的班主任处于教学管理一线,在联系、管理和服务学员中负有重要责任。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委实施意见,抓好班主任队伍建设,特制定我校院《主体班次班主任工作规范》(试行),内容如下:
一、班主任在校院委的统一领导、指导和学员管理处直接领导、指导下开展工作,班主任应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公道正派。根据工作规范,切实落实好从严管理学员的责任,保障校院所要求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班主任由学员管理处负责推荐,并报校院委会或分管领导审定。学员管理处应认真做好班主任选配工作。各班次班主任应服从学员管理处统一选配、统一管理。
三、校院各主体班次根据班级人数和类别,设班主任1—2名,负责学员管理工作,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学员管理、组织管理和生活管理。班主任必须深入学员,全程参加班级的相关活动。
四、班主任由相应级别的教师和干部担任。处级干部进修班由高级职称的教师或正科级干部担任;科级干部进修班、任职班及相关级别的班次由中级职称以上的教师或副科级干部担任,相关短训班由学员管理处根据工作实际选配。每两个教学年,专职教师至少应承担一次班主任工作任务。
五、班主任要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增强党性意识,提升业务能力。要带头遵守中央、省委、市委和校院有关规定,要求学员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不违规吃喝、受礼,不利用职权让学员为己谋私利,坚持廉洁自律,为人师表;要强化责任意识,从全局出发,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坚持从严管理,敢抓敢管;要强化服务意识,注重以人为本,将从严管理与人性化服务有机结合,讲究工作艺术,创新管理方法,增强管理实效。
六、班主任的主要任务是组建所负责班级的学员党支部或班委,通过指导和参与党支部或班委的工作,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我校院有关“党校姓党、从严管理”的要求,发挥学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作用;通过开展班级团队建设和学员作风建设活动,把党性教育贯穿学员培训全过程;通过做好教与学的衔接,充分调动学员学习积极性,配合教学部门切实组织好课内外的教学活动,促进教学相长和学学相长;通过开展多样化的校园文化活动,活跃学员生活,促进学员身心健康;通过全方位的从严管理和全过程的服务保障,促进培训目标的全面实现;通过做好学员培训期间考核鉴定工作,为地方组织人事部门的干部考核和任职、晋升提供依据。
七、坚持校院姓党,牢牢把握意识形态的话语权。各班次在学期间为方便教学、管理等所设立的班级微信群应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宣传纪律,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严禁制作传播政治谣言、小道消息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群主原则上应由班主任担任,结业后原则上应解散微信群。
八、专职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量计算方法:1周以内的班次按3分计,1周以上至两周以内的班次按5分计,两周以上至1个月的班次按8分计,1个月以上至2个月的班次按12分计。校院外及异地办班(不含主体班按教学计划安排的异地培训)班主任的工作量上浮2分。
九、班主任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工作纪律,未完成相关工作,将视情节报校院委会按有关规定问责,并酌情扣除班主任工作量分值。
本工作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之前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由学员管理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