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班次学员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实施意见

【字体: 】【发布时间:2018-10-11】 【作者:/来源:】 【阅读: 次】【关闭窗口】

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基本制度安排,是开展党内经常性教育的有效载体。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莆田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落实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莆委组通〔2017〕42号),发挥党校“阵地”、“熔炉”作用,认真履行党校、行政学院的主业主责,打造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干部队伍,丰富学员党性教育的载体和内容,推进我校院学员临时党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活动要求。各教学班临时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要求,坚持校院姓党,“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各临时党支部应按照“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关键要有‘党味’,有主题、有形式、有记录、有督查、有成效”的要求,认真谋划,精心组织,探索创新,确保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通过活动强化学员的“四个意识”、坚定学员的“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

中共党员学员参加主题党日活动须佩带党员徽章。

二、活动时间。由各教学班临时党支部自行确定,每月开展一次。

三、参加对象。各教学班临时党支部全体党员,其他非中共党员学员也应积极参与,增强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四、注重宣传引导。各教学班临时党支部要及时总结主题党日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党员e家”微信等媒介和我校院网站、宣传栏等加以宣传推广,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五、组织方式。主题党日活动在我校院校院务委员会和机关党委领导和指导下开展,由学员管理处牵头组织,各教学班临时党支部负责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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