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25-02-20】 【作者:/来源:】 【阅读: 次】【关闭窗口】
党校(行政学院)的班主任处于教学管理一线,在联系、管理和服务学员中负有重要责任。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委实施意见,抓好班主任队伍建设,特制定我校院《主体班次班主任工作规范》,内容如下:
一、班主任在校院委的统一领导、指导和学员管理处直接领导、指导下开展工作,班主任应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公道正派。根据工作规范,切实落实好从严管理学员的责任,保障校院所要求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班主任由学员管理处负责推荐,并报校院委会或分管领导审定。学员管理处应认真做好班主任选配工作。各班次班主任应服从学员管理处统一选配、统一管理。专职教师不服从学员管理处统一调配,在教师教学管理绩效考核中一次扣5分。
三、校院各主体班次根据班级人数和类别,设班主任1-2名,负责学员管理工作,包括党性锻炼、学习管理、组织管理和生活管理。班主任必须深入学员,全程参加班级的相关活动。
四、班主任由相应级别的教师和干部担任。处级干部进修班、新提任处级领导干部党内法规专题研讨班及相关级别的班次由高级职称的教师或正科级干部担任;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科级干部进修班、科级任职班、军转干部培训班及相关级别的班次由中级职称以上的教师或副科级以上干部担任,相关短训班或专题班由学员管理处根据工作实际选配。每三个教学年,专职教师至少要承担一次主体班班主任工作任务,其中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职教师承担的班主任工作任务不少于2个月,讲师及以下职称专职教师承担的班主任工作任务不少于3个月。新进教研人员在入编后两年内,每学年必须至少承担主体班次班主任助理一期,时间不少于2个月,参与教研、学员管理工作全过程。担任班主任助理时长工作量折半计算。
五、班主任要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增强党性意识,提升业务能力。要带头遵守中央、省委、市委和校院有关规定,要求学员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不违规吃喝、受礼,不利用职权让学员为己谋私利,坚持廉洁自律,为人师表;要强化责任意识,从全局出发,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坚持从严管理,敢抓敢管;要强化服务意识,注重以人为本,将从严管理与人性化服务有机结合,讲究工作艺术,创新管理方法,增强管理实效。
六、班主任的主要任务是组建所负责班级的学员党支部或班委,通过指导和参与党支部或班委的工作,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我校院有关“党校姓党、从严管理”的要求,发挥学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作用;通过开展班级团队建设和学员作风建设活动,把党性教育贯穿学员培训全过程;通过做好教与学的衔接,充分调动学员学习积极性,配合教学部门切实组织好课内外的教学活动,促进教学相长和学学相长;通过开展多样化的校园文化活动,活跃学员生活,促进学员身心健康;通过全方位的从严管理和全过程的服务保障,促进培训目标的全面实现;通过做好学员培训期间考核鉴定工作,为地方组织人事部门的干部考核和任职、晋升提供依据。
七、坚持校院姓党,牢牢把握意识形态的话语权。各班次在学期间为方便教学、管理等所设立的班级微信群应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宣传纪律,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严禁制作传播政治谣言、小道消息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群主原则上应由班主任担任,结业后原则上应解散微信群。
八、专职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量计算方法:1周以内的班次按3分计,1周以上至两周以内的班次按5分计,两周以上至1个月的班次按8分计,1个月以上至2个月的班次按12分计。担任班主任助理的工作量减2分计算。
九、班主任违反工作纪律,未完成相关工作或工作不到位的,扣除班主任工作量分值2分;担任班主任和班主任助理期间,所在班级学员在校期间出现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及校纪校规等造成负面影响,班主任工作量为零,情节严重的,报校院委会按有关规定问责,并取消班主任工作1年。
十、专职教师未按规定完成规定的班主任工作任务,在职称评聘中不予晋升相应的职称职级。
十一、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之前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由学员管理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