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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莆田市委党校 莆田市行政学院关于拟申报王长宝同志记三等功的公示

【字体: 】【发布时间:2022-07-17】 【作者:/来源:】 【阅读: 次】【关闭窗口】

王长宝同志2019-2021年度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精神,经校院委会研究同意拟向市委组织部申报王长宝同志记三等功的表彰。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7月18日开始,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在此期间,欢迎群众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公示电话0594—2638295(校院组织处)

0594—2023633(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来访、来电时间: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接待科室:市委党校组织处  

               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来信投寄:中共莆田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组织处

               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邮政编码351100

中共莆田市委党校  莆田市行政学院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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