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17-07-10】 【作者:/来源:】 【阅读: 次】【关闭窗口】
莆委校联〔2017〕25号
关于印发《2017年度中共莆田市委党校、莆田市行政学院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处室:
根据《2017年度莆田市绩效管理工作方案》(莆委办〔2017〕 46号)精神,结合本校院工作实际,经研究,现将《2017年度中共莆田市委党校、莆田市行政学院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和岗位职责,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省市党代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党校工作会议精神,把“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融入到校院办学中去,坚持党校姓党的办学原则,坚持从严治校、规范管理的方针,对标看齐,合力奋进,改革创新,服务大局,努力开创我市干部教育培训事业新局面,为打造宜居港城、建设美丽莆田发挥更大作用。
二、组织领导
成立莆田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常务副校院长董励华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副校院长郑美如、郑瑞忠、游建华担任,成员由各有关处室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挂靠机关党委。
三、考评内容和考评方法
围绕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校(院)实际,科学制定年度绩效目标任务。重点考评业务工作实绩、自身建设、机制创新和正向激励等内容。考评方式主要包括指标考核、学员评议、正向激励、察访核验等。
(一)指标考核
各处室要按照工作方案所确定的指标考核体系认真抓好落实,要做好工作进展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校院效能工作领导小组要适时做好对本单位绩效开展自我评估和分析,将校院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及时上报。
(二)学员评议
认真做好党校、行政学院参训学员评议,重点围绕办学方向、教学内容、服务保障、外出培训纪律以及落实行动计划等方面的评议。具体按照《莆田市绩效管理公众评议实施办法》实施。
(三)正向激励
落实省市效能领导机关关于机关效能建设正向激励的若干措施。激励各处室,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和实际情况,探索创新工作平台和机制,创造性开展工作,努力提高工作实效,争创一流业绩,担当尽责,奋发有为,在建设美丽莆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省级文明单位工作中“走前头,做表率”。
(四)察访核验
积极配合市效能办做好校院察访核验。重点对本校院作风松懈、工作不作为以及上下班考勤等突出问题进行不定期察访核验,并对深化“美丽莆田”建设,开展“两学一做”活动和推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实施《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等情况开展督查。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2017年6月15日—6月30日)
按照《2017年度莆田市绩效管理工作方案》要求,认真研究并制定《2017年度中共莆田市委党校、莆田市行政学院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全校院干部职工学习领会全市绩效管理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扎实推动工作开展。根据绩效管理工作需要,成立工作机构,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培训。
(二)组织实施,建立台账(2017年7月1日—12月31日)
建立绩效目标工作台账,加强日常跟踪督促,推进工作落实到位。各处室要对照《2017年度中共莆田市委党校、莆田市行政学院考核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责任分工和评分标准,认真设定各自负责落实指标的年度工作目标,注意日常相关资料的收集、分类和存档,并在每个月5日之前向校院机关党委报送各自负责指标的绩效目标工作台账(附件2)以及提升机关效能、工作绩效方面的文件通知和工作信息,机关党委要及时汇总各处室绩效目标工作台账,并于每月10日将校院的重点工作的绩效台账在校院网“绩效管理专栏”上向社会公开。
(三)分析汇总,自我评估(2018年1月1日—1月31日)
严格对照工作方案确定的量化评估指标,实事求是地对校院绩效进行自我评估和客观分析,认真收集相关的迎检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形成全面完善的迎评材料,并于2018年1月31日前将自评报告报送市效能办和市直机关党工委。
(四)迎接检查,完善提升(2018年2月1日—2月28日)
根据市效能办、市直机关党工委的安排和考核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准备迎检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深度分析,查找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推动校院工作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各处室要充分认识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树立正确的绩效观,着力增强主体责任意识,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紧紧围绕已经设定的绩效管理目标任务,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进度、质量和完成时限。全校院上下要切实贯彻为民、务实、高效、清廉的工作作风,共同提升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工作效能,维护党的形象和校院声誉,全力争取在党群系统绩效考评中取得良好等次。
(二)加强协调。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统筹协调相关科室,做好各个环节的衔接,提升整体工作合力。校院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要检查各处室完成绩效考核各项工作的数量、质量以及工作台账等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三)建好台账。各处室要严格执行校院绩效考核方案,努力做到资料真实完整,数据准确可靠,台账规范有序。专人负责并于每月5日前将绩效指标落实进展情况报校院机关党委。机关党委于每月10日前完成各处室台账汇总梳理,制作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绩效目标工作台账,并上报市效能办和市直机关党工委,同时在校院网站(绩效管理专栏)上向社会公开。对未按序时进度完成、进度不够明显的工作指标,各处室要注意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整改,确保我校各项绩效工作指标保质保量完成。
(四)严格问责。各处室负责人是本处室绩效管理和评估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处室的绩效管理和评估工作负总责,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将按有关规定与个人年度考核相结合。强化绩效考核结果应用,按市效能办要求落实单位内部绩效奖金差异化发放(具体方案另行制定)。另外,凡受到党政纪责任追究、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效能问责和其他形式责任追究的人员,年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被省市效能办督查查办或通报存在作风纪律问题的人员,一律不享受绩效奖励;被省市察访核验发现涉及上班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的作风纪律问题,给予当事人效能告诫以上处理或因主观原因对单位绩效考评造成负面影响的处室将给予严肃处理,每个问题分别扣发当事人10%绩效奖励、扣发当事人所在处室负责人5%绩效奖励;年度请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或请事假累计超过8个工作日的人员,从超过的工作日期,其绩效奖励按日减发(每日减发标准为个人日应发工资额),扣发的绩效奖励用于表彰在年度绩效考评中成效明显并争取到绩效加分的处室和个人。
附件:1.2017年度中共莆田市委党校、莆田市行政学院绩
效考核指标体系
2.绩效目标工作落实月度台账
3.绩效指标数据采集工作台账
中共莆田市委党校 莆田市行政学院
2017年6月30日
附件1
2017年度中共莆田市委党校、莆田市行政学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项目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分标准 |
文件依据 |
完成时限 |
责任科室 |
分管 领导 |
业务 工作 实绩60分 业务 工作 实绩60分 业务工作实绩60分 |
1-1. 《建设美丽莆田2017年行动计划》落实情况(10分) |
1-1-1.围绕“五品牌、九行动”开设专题研讨班和组织调查研究 |
由美丽办考评,按市美丽办提供结果换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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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
教务处 |
郑美如 |
2.省对市绩效考评指标落实情况(5分) |
本单位无此项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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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省、市要求列入绩效考评工作落实情况(含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平安莆田、全面深化公安改革重点任务、禁毒、加强政党协商、社会诚信建设、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推进“河长制”、就业责任目标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开展绿色发展绩效评价考核、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宜居环境建设等) |
3-1-1.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
1. 未建立实质性任务工作台账常态跟踪推进的,每项任务扣0.5分;子任务未完成的,每项扣0.5分;落实不到位、不及时的,每项次扣0.25分(每项任务扣分不超过5分,各项任务合计扣分不超过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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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
各处室 |
各分管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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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平安莆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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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全面深化公安改革重点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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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禁毒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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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加强政党协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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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社会诚信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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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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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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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推进“河长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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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0.就业责任目标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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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1.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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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2.安全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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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3.食品药品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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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4.开展绿色发展绩效评价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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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5.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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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6.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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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7.宜居环境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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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其他市委、市政府、市级工作领导小组下达任务任务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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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党委办公室工作科学化水平(5分) |
4-1-1.党委办公室工作科学化水平 |
由市委办制定考评办法进行考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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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
各相关科室负责落实 |
各分管 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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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政府工作规则落实情况(5分) |
5-1-1.政府工作规则落实情况 |
由市府办制定考评办法进行考评。 |
莆政办〔2015〕112号 |
全年 |
各相关科室负责落实 |
各分管 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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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由参评单位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2017年省政府工作主要任务、省政府“立项挂牌办理”任务、市政府工作主要任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任务、为民办实事项目、效能工作要点中各单位承担的任务,本单位根据职责负责的其他重点工作设置一级指标设置(20分,内设机构数少于10个的,二级指标数按内设机构数设置,超过10个的,二级指标统一设置10个) |
6-1-1.严格落实人脸识别考勤制度,每学期不少于2次抽查考勤情况 |
(一)二级指标中所列任务未列入本单位绩效考评方案的,每项扣5分。 (二)每个二级指标均按照100分制,最后按指标数简单合成换算成一级指标最终得分(总分20分)。 1.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评分办法(70分) 任务100%完成的,得70分;子任务未完成一项的,未制定细致工作方案的,未常态跟踪推进的,或发现问题未督促整改到位的,每个问题扣7分。 2. 绩效进步情况评分办法(30分) (1)主要工作成绩与去年完成情况或与市委、市政府(或省直单位)下达目标相比,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得1分(新增项目按20分计分)。 (2)本项业绩指标成绩位列全省第1位的得30分,每递减一位,减4分,减至0分为止。 (3)属全国、全省、全市首创的,分别得15分、10分、5分。 (4)工作成绩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表扬)、推广或领导批示肯定的,或产生显著政治经济社会效益的,得30分;得到市委、市政府、省直单位表彰(表扬)、推广或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的,或产生良好政治经济社会效益的,得20分;得到省直单位、市其他厅级领导批示肯定的,或产生一定政治经济社会效益的,得10分(内设机构〈含下属单位〉按20%得分,个人按10%得分);外地来莆田学习调研的,每次加5分。 (5)同一项工作获得以上同类别但不同级别肯定的,按最高级别计一次分;如获得不同类别肯定的,得分可累计,最高不超过30分。 (6)一个二级指标中含多项工作,分别获得肯定的,得分可累计,最高不超过30分。 |
莆委校联[2016]3号 |
全年 |
办公室 |
游建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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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制定印发校院2017年工作要点,并督促各处室落实要点任务 |
莆委校联[2017]14号 |
全年 |
办公室 |
游建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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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协调编办等部门做好2017年春季事业单位硕士研究生专职教研人员的招聘和博士生人才引进考核入编工作,优化师资队伍结构 |
市政府专题 会议纪要[2015]113号 |
全年 |
组织处 |
郑瑞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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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优化校园环境,加强财务管理,落实公务卡报销结算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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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
行政处 |
游建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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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开展2017年春季和秋季干训招生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全年干训任务;探索创新教学模式,提升办学质量;落实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 |
莆委校联[2017]4号 |
全年 |
教务处 各教研室 |
郑美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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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坚持从严治校,加强学员管理,完善学员管理手册 |
莆委校联[2015]20号 |
全年 |
学员 管理处 |
郑美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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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积极承办对外培训工作,拓宽办学渠道,提升校院影响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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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
继教处 |
游建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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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积极申报省级及以上课题,提升科研成果水平,充分发挥科研咨政作用 |
莆委校联[2015]3号 |
全年 |
理论研究室 各教研室 |
郑美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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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9.制定和出台校院2017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和组织开展第十三届省级文明单位迎评工作 |
莆委校联 [2017]25号 |
全年 |
机关党委 |
游建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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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0.组织开展困难教职员员工慰问活动和全体教职员工健康体检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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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
工 会 |
游建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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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县区(管委会)机构绩效考评情况(5分,错年值) |
本单位无此项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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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身 建设 20分 自身 建设 20分 自身 建设 20分 |
7-1.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机关党建,决策科学、民主,完善责任追究制度(2分) |
7-1-1.持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 |
1.“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任务未落实的,机关党建工作未落实的,每项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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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
机关党委 组织处 |
游建华 郑瑞忠 |
7-1-2.落实党务公开“五统一”制度和配合财务室落实“三公经费公开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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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科学、民主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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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严格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情况(2分) |
7-2-1.严格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 |
由市委宣传部制定考评办法进行考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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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
机关党委 |
游建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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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健全和落实机关效能建设制度,治庸治懒治散治奢,机关管理规范有序,工作运行协调高效(2分) |
8-1-1.领导重视效能工作 |
1.主要领导未亲自抓效能工作的扣1分;效能十项制度未健全的,每少一项扣0.5分;未开展作风纪律等效能督查的扣1分;效能问责不规范、不到位的,每件次扣1分。 2.绩效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未按时报送或上传工作方案、绩效台账等绩效考评相关材料的,每次扣1分;绩效考评档案和绩效台账不够准确、完整、规范的扣1分;因工作责任心或执行力欠缺,绩效管理工作滞后,不按时序进度要求完成的扣1分;绩效考评指标数据落实、采集等任务完成不及时,或办理不认真造成差错的扣1分;绩效自评报告不严不实,或对发现的问题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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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
各有关 科室 |
各分管 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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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效能建设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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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作风纪律督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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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4.效能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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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5.效能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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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6.绩效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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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推行“马上就办”,优化政务工作,办事服务提速增效情况(2分) |
8-2-1. 推行“马上就办” |
1.“马上就办”任务完成的,得1.4分;信息被省、市效能办采用的,每篇分别加0.4、0.2分(加分不超过0.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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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
机关党委头,相关处室落实 |
各分管 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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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 效能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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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3. 开展“马上就办”落实情况排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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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依法依规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2分) |
9-1-1. 依法依规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 |
1.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被撤销、确认违法、败诉,以及上级监督纠正的,被上一级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提出行政复议意见书或司法建议书的,未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的,每件扣0.5分(本项数据由市法制办、市法院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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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
各有关 科室 |
各分管 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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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认真及时解决群众诉求(2分) |
9-2-1.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认真及时解决群众诉求 |
1. 由市12345热线管理中心依据市12345便民服务热线诉求件办件量占比、及时回复率、评议满意率按2分权重计算各单位12345诉求件办理情况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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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
各有关 科室 |
各分管 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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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深化“五抓五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5分) |
10-1-1.深化“五抓五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
领导班子成员或其他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被立案的,或“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被责任追究的,主要领导扣3分,副职(含非领导职数的调研员、副调研员)每人扣2分,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1每人扣1.5分,本单位工作人员每人扣1分,下属单位工作人员每人扣0.5分(本单位自查自纠的不扣分,领导班子成员违法违纪问题被绩效降档的不扣分,该项数据由市纪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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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
组织处 |
郑瑞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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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身 建设 20分 |
10-2.加强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遵守财务规定,厉行节约(3分) |
10-2-1.加强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遵守财务规定,厉行节约 |
1.未按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编制当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的,每少1个项目扣0.5分;编制预算绩效目标的项目,未按季度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并报送财政部门的,每少1个项目扣0.5分;上年度已批复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的专项支出项目,未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并报送财政部门的,每少1个项目扣0.5分;市级一般性支出未压缩5%以上的,扣0.5分(本项数据由市财政局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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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
行政处 |
游建华 |
机制创新10分 |
11-1.由参评单位从《建设美丽莆田2017年行动计划》、生态建设、或“放管服”等工作中选择1项本年度具有创新性、示范性、领先性、推广性的工作,作为创特色亮点工作项目进行申报,组织集体评估打分。 |
11-1-1. 配合市委市政府组织开展“五品牌、九行动”专题研讨班,重点打造建设美丽莆田特色现场教学基地,提升莆田党校教育在全省、全国党校系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
1. 创新情况(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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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全年 |
教务处 教务处 |
郑美如 郑美如 |
11-1-2.开设“港城崛起”和“领导讲坛”,邀请市直部门主要领导和专家学者前来讲学授课,服务全市发展大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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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向激励10分 正向激励10分 正向激励10分 |
12-1.通报表彰(表扬) |
12-1-1.通报表彰(表扬) |
1.受到省部级以上单位表彰(表扬)、推广或领导批示肯定的(内设机构〈含下属单位〉按20%得分,个人按10%加分)加1分(本项最高加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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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
各有关 科室 |
各分管 校领导 |
12-2.争取资金 |
12-2-1.争取资金 |
向国务院有关部委办或省直有关部门争取各类专项资金超过上年度的,每增加1千万元加0.1分;或增幅不低于5%且超过上年度的,每超过1个点加0.1分(本项最高加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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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
行政处 |
游建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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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任务落实 |
12-3-1.任务落实 |
每个考评系列中负责落实市委、市政府下达实质性任务数最多的单位加2分,其他有负责任务的单位按位次比率乘以2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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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
各有关 科室 |
各分管 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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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优化环境 |
12-4-1.重要工作成效显著 |
1.在建设美丽莆田等重要工作中有创新性举措且成效显著的,加1分(本项最高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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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
各有关 科室 |
各分管 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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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2.优惠政策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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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3.办事服务提速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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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增收减支 |
12-5-1.查处违规、损失、浪费金额 |
1.在查处违规、损失、浪费金额的同时,促进地方财政增收或节约财政支出,增收或节约金额超过上年度的,每增加或节约1千万元加0.1分;或增幅不低于5%且超过上年度的,每超过1个点加0.1分(本项最高加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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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
行政处 |
游建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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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2.闲置资产盘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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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自查自纠 |
12-6-1.效能建设 |
1.被省效能督查抽中检查未发现问题的,每次加0.5分(本项最高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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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
机关党委 组织处 |
游建华 郑瑞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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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2.绩效奖金差异化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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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3.效能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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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4.案件自查 |
说明:1. 某项指标如参评单位无职能或无任务,则拟删除该指标分值,即:该单位初评总分=100分-不设置或拟删除的指标权重。待初评结束后,再将所有单位初评得分以100分为满分进行折算,得出最终考核评估得分。即:最终考核评估得分=初评分数×(100/该单位初评总分)。2. 加分认定时间截止2018年12月31日。3. 一级指标加、扣分不超过设定分值。4. 指标不重复设置、不重复加扣分。
附件2
绩效目标工作落实月度台帐(1- 月份)
填报单位: 年 月 日
项目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文件依据 |
年度工作目标 |
完成时限 |
责任科室 |
进展情况 |
是否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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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月: 9月: . .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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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每月10日前上传上月绩效目标落实情况工作台帐(涉秘内容不上网公开)。
附件3
绩效指标数据采集工作台帐( 月份)
填报单位: 年 月 日
考核指标 |
评分标准 |
被评估单位 |
存在问题 |
数据来源 |
扣分分值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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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 |
主要领导(签名): 审核人员(签名): 经办人员(签名):
抄送:市效能办、市直机关党工委。 |
中共莆田市委党校、莆田市行政学院办公室 2017年6月30日印发 |